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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得云开见月明,“e租宝”的投资者们终于盼来了曙光。如今,距离正式清退投资者资金的日子只剩8天了。

1、距正式清退还有8天,清退比例暂未知

1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一中院”)发布了关于”e租宝”案的资金清退公告,公告称本次资金清退自2020年1月16日开始,资金清退对象为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且已经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

(来源: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网)

立案至今已经四年,经过国家司法机关大量工作,最终案情终于在2017年11月29日水落石出。2018年2月9日,北京一中院公告其将牵头进行资金清退等相关工作。

北京一中院表示,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下称“钰诚控股”)、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钰诚国际”)、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资金归集、信息核实等重点工作。

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裁判文书和信息核实登记情况对已归集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首次资金清退工作。

据了解,本次资金清退根据受损金额和现已归集到位的资金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每名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通过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受损金额指集资参与人的本金受损金额,具体为充值金额减去提现金额的差额。

独角金融(uni-fin)发现,对于投资者关注的清退比例,官方目前还没有给出具体信息。

公开资料显示,“e租宝”上线于2014年7月。截至案发,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据警方查明,“e租宝”实际吸收资金500余亿元,待兑付380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遍布全国。

另据经侦公布的公开信息显示,目前控制的“e租宝”资产有150亿,再加上判决书上各种所罚的金额,将近有200亿资金被追回

2、员工、理财师、刑案被告人等不在清退范围

根据公告,有三类人不在此次资金清退范围,首先是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钰诚系员工、理财师和未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暂不列入本次资金清退范围。此外,参与本案集资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包括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理财师)不列入资金清退范围。

在北京一中院发布关于“e租宝”案的资金清退公告后,“e租宝”贴吧又开始热闹了起来。独角金融整理发现,“e租宝吧”中,有些投资人在转发北京一中院公告的同时,互道“新年快乐”,还有些投资人表达了“希望多退些”的想法。

(图片来源:百度“e租宝吧”)

但有人对员工以及理财师不在清退范围提出疑问。“e租宝吧”中表达类似“基层员工也是受害人”、“其实好多理财师也是被骗的”等观点的网友也不在少数。

(图片来源:百度“e租宝吧”)

网贷天眼研究院负责人李鹏飞对独角金融(微信公号:uni-fin)分析称,“虽然员工、理财师也有可能成为集资参与人,但是部分员工、理财师也有可能同时担任涉案公司一定职务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又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这种情况,由于这些员工和理财师还涉及诉讼、司法审计、款项的折抵,流程会更长,也会和一般的集资参与人有区别,所以在首次资金清退中,暂不涉及员工、理财师。

在清退方式方面,公告称,本次资金清退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中国工商银行协助北京一中院完成。公告发布后,中国工商银行会通过95588向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发送具体清退时间段的提示短信。

另外,集资参与人在信息核实中登记了接收清退资金银行账户的,清退的资金以转账方式汇入该银行账户;对信息核实中同意开立电子银行账户的,通过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方式进行资金清退。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集资参与人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前往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领取清退的资金。

对于因集资参与人登记的收款银行账户销户、开户行信息错误、收款账号错误等原因导致资金清退失败的,工商银行将为集资参与人开立电子存单进行资金清退。

3、一场“空手套白狼”的骗局

公开资料显示,“e租宝”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空手套白狼”的骗局,其所谓的融资租赁项目多为虚构项目,根本名不副实。投资人的钱款也被“左手倒右手”,最终进入了私人口袋。2015年12月8日,公安部指挥各地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对丁宁等“钰诚系”主要高管及相关涉案业务人员实施抓捕。

公开资料显示,钰诚控股成立于2013年5月,钰诚国际成立于2015年5月,两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丁宁。2014年6月,丁宁收购金易融公司,对该公司升级改造后,更名为e租宝;2015年2月丁宁收购英途财富公司,将该公司的芝麻金融平台上线运营。

此后,丁宁决定由其控制的钰诚融资租赁公司为e租宝和芝麻金融提供融资租赁债权及个人债权项目。而且上述公司均没有独立的人事、财政权,全由钰诚控股和钰诚国际实际控制、管理,并且对外以钰诚集团名义宣传。

据2019年10月份流出的e租宝案判决书显示,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两家企业,通过控制、组织、利用多家公司,在其建立的e租宝、芝麻金融互联网平台,吸收115万余人资金共计762亿余元,并造成集资款损失380亿余元。

李鹏飞告诉独角金融(微信公号:uni-fin),投资人在不能把握底层资产真实性时,切不可想当然地进行投资或出借,不然就很有可能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对于已经投资的项目,也可以及时核查资金流向,确认资产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若发现问题尽早寻求警方帮助,可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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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首图来自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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