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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2日至23日,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在沙特首都利雅得召开。在本次会议上,有两项重要话题引发了全球媒体和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

首先是新型冠状病毒对全球经济的影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主席Kristalina Georgieva 在周六召开的会议上表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爆发将拖累全球经济增长,预计全球经济增速将下降0.1%,而中国经济增速将维持在5.6%左右。随着疫情不断在全球蔓延,这种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可能还会持续一段时间,因此全球必须携起手来遏制疫情,减缓其对经济的影响。

其次是数字巨头崛起和全球税制改革。近些年来,包括谷歌、Facebook、苹果等科技巨头不断发展,业务与市场遍布全球各地。但是,这些跨国企业利用不同国家税收制度之间的差距和不匹配而导致的国内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简称BEPS)影响着所有国家。据统计,BEPS做法每年会造成1000至2400亿美元的收入损失,相当于全球公司所得税收入的4至10%。 发展中国家对公司所得税的依赖程度更高,这意味着它们遭受了更多来自BEPS的不成比例的困扰。

从2019年年初开始,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简称OECD)就已经开始针对全球税制改革行动起来。而这其中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提出数字服务税,给予数字服务市场国更多征税权;二是启用“全球最低企业税率”,避免企业通过利润转移逃避税收。OECD预计,如果此项改革完成,预计每年将为全球各国增加税收1000亿美元。

但是在去年年底,改革行动却遇到了一些阻力,因为美国不愿在2020年大选之前牵扯过多精力来处理这样复杂的政治问题,而且认为这项税制改革是对美国科技企业的一种“歧视”。

但是,OECD方面则认为,如今的全球贸易环境已经“等不起了”,并希望各方能在2020年7月达成初步意见,2020年底发布基于共识的全球税制改革解决方案。

目前,法国、西班牙、奥地利、意大利、英国和匈牙利在内的几个欧洲国家均已经制定或正在规划本国的数字税计划,而这可能会带来高度分散的全球体系风险。

美国财政部长史蒂芬·姆努钦(Steven Mnuchin)在本次会议上表示:“在全球经济中,不能有相互冲突的不同国家税制。”此前,美国曾提议在全球税制改革中新增“安全港”(safe habour)制度。也就是,允许某些美国公司为了避免因漏交税费而受到惩罚,自愿多交一些金额而减少税单的不确定性。对此,法国与德国财长均表示怀疑观望态度。

所以目前来看,这场欧美数字税之争结果如何,跨国企业成本是否会因此而提高进而对国际投资产生负面影响,以及税制改革方案通过后是否能够得到落实,一切都还是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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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首图来自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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