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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3日,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后文简称FSC)宣布正在就改善个人欠款管理办法进行研究,调查工作预计本月结束,调查结果第二季度发布。根据调查结果,FSC计划草拟一份《消费者信贷法案》(Consumer Credit Bill)并于2020年下半年提交韩国国民议会审议。如果审议通过,这一法案将有望在2021年下半年开始生效。

FSC表示,《消费者信贷法案》将取代现行的《信贷业务注册与金融用户保护法》(Act on Registration of Credit Business,etc. and Protection of Finance Users),并借用《信贷业务法》(Credit Business Act)中有关贷款合同和程序的关键条款,同时更新债务管理催收条例,推动韩国普惠金融发展。

在本次声明中,FSC还就这一法案的相关背景和关键条款进行了简单介绍。

背景

在现行的个人债务管理制度下,债务人很难自行从困境中恢复,同时又面临变成长期债务人的风险。

  • 在每年的26,000至28,000个债务人中,只有大约14,000至17,000个债务拖欠人寻求个人债务重组计划。
  • 欠款和还款的负担以及收债的压力造成了债务人日常生活的混乱和困扰。
  • 追收过程主要关注追收成果,忽略了与消费者信任有关的问题。

关键条款

本次法案修订将侧重于为债务人提供更多保障,并通过修改当前容忍过度追收行为的结构,为债务人提供更多修复财务状况的机会。

I.根据需要为债务人提供个性化支持

建立新的债务人权利,允许他们可以通过这些权利要求金融机构进行债务重组,帮助他们找到重新恢复正常经济活动的方法。

  • 当债务偿还能力下降时,拖欠债务的债务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重组计划,而金融机构也要对此作出回应。
  • 金融机构将需在采取债款追收行动之前为债务人提供债务重组的机会。
  • 金融机构将需根据一致性原则建立自己的债务重组标准,该标准可在审查债务重组要求时用作指导原则。
  • 引入新的债务重组谈判业务,以提高债务人的议价能力,谈判者将代表债务人直接参与与金融机构的谈判过程,并支持债务人提出最宽松的债务重组计划。

Ⅱ. 减轻债务催收负担

限制累积拖欠债务和过度催收行为。

  • 设立债务责任上限,禁止在违约后在收取本金的同时对滞纳金收取利息,并要求金融公司制定合理标准延长消灭时效。
  • 防止过度或非法催收行为,限制在特定时间内催收电话次数,允许债务人有权对一天特定时间段内面临的催收行为进行限制,引进法律损害赔偿制度
  • 限制回收过期债务、正在进行重组的债务或未注册的债务。

Ⅲ. 维护消费者信任

当债务追收工作由第三方机构负责时,金融公司仍应肩负保护消费者信任的责任。

  • 要求金融公司监督第三方收债过程对债务人的影响,建立选择和管理收债公司的标准,并向金融监管机构报告非法活动。
  • 限制信贷业务实体和收债机构的交叉运营,审查追收机构的登记和运营要求,及时与监管框架保持一致,从《信用信息和保护法案》过渡至新的《消费者信贷法案》,减少可能的过度催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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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首图来自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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