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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6日,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简称ACCC)宣布,消费者数据权利注册与认证申请平台(Consumer Data Right Register and Accreditation Application Platform,简称RAAP)和消费者数据权利参与者门户(Consumer Data Right Participant Portal)正式上线。未来,银行、金融科技机构均可申请成为获得认证的消费者数据接收方。

这一声明标志着澳大利亚消费者数据权利交付方面的重大进展,因为RAAP被认定为消费者数据权的支柱IT机构。

据介绍,RAAP主要具有两个功能:

1)创建一个仅在获批参与者之间共享加密数据的可信数据环境;

2)提供一个企业申请认证的门户网站。

ACCC专员Sarah Court表示,这个消费者数据权利平台和门户网站的启动意味着各种规模的企业都可以迈出参与经济改革的第一步。未来,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获得认证,消费者将因为对其数据的掌控而受益于越来越多的创新服务。ACCC希望更多的企业参与《消费者数据权利》制度认证,参与重塑澳大利亚的银行业竞争。

同一天,ACCC还发布了《消费者数据权利认证指南》(Consumer Data Right Accreditation Guidelines ),协助申请人进行认证过程。

2017年7月20日,澳大利亚时任财政部长Scott Morrion委托Scott Farrel主持"开放银行评估"工作,为澳大利亚开放银行业务推荐最合适的运作模式。2017年11月26日,澳大利亚政府正式宣布在澳大利亚引入消费者数据权(CDR)。按照计划,CDR将首先适用于银行业,随后是能源行业,电信行业有望成为第三个应用行业。

2020年2月6日起,澳大利亚《消费者数据权利规则》(Consumer Data Right Rules)正式生效,被视为《消费者数据权利法案》(Treasury Laws Amendment (Consumer Data Right) Act 2019)的具体实施细则,主要对银行业的开放银行数据分享进行了规定。

根据《规则》,CDR将分阶段引入银行业。与信用卡和借记卡、存款帐户和交易帐户有关的消费者数据将从2020年7月1日开放共享,与抵押和个人贷款数据有关的消费者数据将在2020年11月1日之后开放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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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首图来自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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