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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次级客群的消费信贷在过去几年一直充满各种社会争议。就其好的一面看,由于服务了长尾客群,次级消费贷可以被冠之以“普惠金融”;就其不好的一面看,过高的放贷利率以及简单粗暴的催收方式,也使得其沾染了高利贷的污名。无论是监管机构对于以P2P网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的强势整顿,还是公安机关对于超利贷、违规数据爬虫公司的取缔,都给针对次级客群的消费信贷带来发展的阴霾。

然而随着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创新的持续推进,针对次级客群的消费贷市场并没有消失,只是提供服务的主体越来越是我们熟悉的商业银行。与之相伴,市场的一些观察者也在担心金融机构是否可能因为过度介入次级消费贷市场而陷入危机。麻袋研究院《中国消费金融次贷报告——次贷危机的中国镜鉴》的出版正当其时,据我所知这是国内第一本全景展示次级消费贷市场发展全貌的书籍。

美国的次贷危机源于对于次级按揭抵押贷款的过度证券化,资本市场的海量资金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过度投机,地产泡沫的破灭最终引发了金融市场的崩溃。由于美国次贷规模的庞大以及牵扯的机构之广,金融海啸最终引发的是一场时至今日仍未彻底消化的经济危机。那么针对次级客群的消费信贷市场是否会酝酿出同样的危机的种子呢?

01 我国次级消费贷市场是否存在危机的种子?

从日本、韩国以及中国台湾的经验看,消费信贷机构跑马圈地的过程中,普遍存在借款人的真实还款能力被选择性忽视的问题,放贷机构往往通过更高的利率试图覆盖更高的风险,但是更高的利率带来的更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这就产生了放贷机构对于催收的畸形依赖,非常规的催收手段往往容易酿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在上世纪末日本贷金业的高速发展过程中,日本贷金产业就普遍存在多头借贷、高利息及不当催收三大问题,被称为“消金三恶”。诸如借款人自杀等社会问题引发了日本政府对于消费机构的强势整顿,要求消费金融机构必须退还历史收取的利息中超过当前法律允许利息上限的部分,由此引发了大量消费信贷机构的破产倒闭。

我国针对次级客群的消费信贷市场在其发展早期,资金多来源于P2P网贷、地下金融等民间金融渠道,整体规模较为有限,风险暴露的表现形式是过度催收等导致的社会问题。由于监管机构严格防范正规金融资金流向民间金融,当时次级客群的消费贷风险的集中暴露只会带来区域性的民间借贷危机,而基本不可能导致诸如美国次贷危机这样的全局性经济和金融风险。

但消费金融发展至今,大量的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贷款的形式已经实质介入消费次级贷市场,且大量消费信贷机构还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工具向资本市场募资,这里面就已经酝酿出了次贷危机的种子。当前围绕次级客群的消费贷服务在国内已经成为庞大的产业链,产业链里面包括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保险机构以及担保公司等多元化主体。次级消费贷的资金来源和增信手段愈发来源于持牌金融机构,潜在风险点也就不再局限于区域性的民间金融风险概念,整个链条上处处可能出现风险暴露点。先前我们已经看到了部分保险机构因为为P2P债权承保而陷入保险兑付的泥淖。大量金融机构卷入风险暴露事件,也就会带来对于金融市场的系统性冲击。

02 是否应当严格限制银行介入消费金融的次贷市场?

那么由于银行介入可能诱发危机,是否应当禁止银行介入消费金融的次贷市场呢?一个自然实验是在监管先前对于商业银行助贷合作的收紧以及对于P2P行业的“双降”乃至“三降”的严格限制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一方面是正规金融机构减少了对于次级消费贷客户的开发,另一方面则是714高炮们在狂欢,抢占市场,刀口舔血。而本次疫情的出现使得持牌金融机构常规风控能力大大削弱,这又给了采取非常规风控的超利贷机构新的发展机遇。这意味着,正规金融机构如果退出消费次级贷市场,意味着针对这个客群的高利贷行为会更为猖獗。

在1928年初期,美国纽约州老百姓同样饱受高利贷之苦,该州司法部长为此提出一种请求,要求有更多的贷款人进入个人贷款业务领域。这一请求的初衷恰恰是增加个人贷市场的参与主体数量,推动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与高利贷者做斗争。花旗银行是纽约市第一批就此做出反应的银行,专门成立了“个人贷款部”。当时的《纽约晚报》登载了一副漫画,标题是“钱袋子砸下来了”,内容是花旗银行出手,将一个很大的沙袋——个人贷款部——重重砸在肥胖的高利贷贩子头上,疼得他哇哇直叫。而日本政府为了推动消金三恶问题的解决,在取缔违规放贷机构的同时,也在提高贷金类企业的注册门槛并鼓励持牌金融机构进入消费金融市场。

基于发达经济体的历史经验,正规金融进入消费金融市场在某种意义上应当是一种社会责任的体现。即使持牌金融机构在开展次级消费贷服务中也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社会问题,但不应当被放大化,因为先前地下金融服务这一客群时相关的社会问题是被掩盖了,而社会矛盾问题的阳光化恰恰给问题的治理提供了可能。也只有推动持牌金融机构更多介入,才能真正打破民间金融以高息覆盖高坏账、债务人多头借贷借新还旧的模式,以技术赋能优化对于次级消费贷的风险防控体系,使得更多借款人在风险可控范围内获得更为低廉的资金,从而实现变“次”为“良”。而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呼吁国内持牌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的社会公益心的加强,而非完全扮演商业动物的角色。

03 如何看待我国次级消费贷市场的未来?

从我国来看,2018年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6.2%,而在2008年这一数据仅为35.3%,消费基本盘对于保增长的价值日益突出。从发展国民经济的角度看,针对次级客群的消费贷是充分挖掘国民消费潜力的有益工具。然而目前我国对于消费贷的政策上的支持力度仍较为有限。在推动政府就消费金融政策支持做一次思维上的大转变之前,需要基于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框架进一步论证消费金融存在的正当性及对于经济增长的价值。思维的转变将进一步推动消费金融市场繁荣发展的新浪潮。

金融创新本身就是在提高对于风险的容忍度,以更加创新的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未来的次级消费贷市场不仅仅在于当前主打的对于长尾客群的更下沉的服务上,还在于对于消费贷原来的优质客群更高额度的授信上。次级消费贷市场的发展并不一定意味着风险的加剧,在原有风控手段下的“次级客群”可能是全新风险管控手段下的“优良客群”。从这个认识出发,我并不认同《中国消费金融次贷报告》一书中关于次级消费贷未来会沦为一个小众市场的悲观判断。

我国在防范正规金融介入次级消费贷带来的潜在风险上,工作做得一直非常到位。鉴于过度证券化引发美国次贷危机,我国在推动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一直非常谨慎。证监会一度收紧了消费贷的资产证券化批复,且严格规范消费贷ABS的入池资产。银保监会也发文就网络小贷公司将ABS拿回表内合并计算杠杆做了规定。在我国强有力的监管下,尽管消费金融通过ABS融资仍是一大趋势,但我国消费贷很难出现诸如美国这样的过度资产化问题。而且诸如区块链技术的引入,使得ABS底层资产更为透明,也降低了不可预测风险爆发的可能。

考虑到部分商业银行与助贷机构就线上消费贷业务的密切合作,监管层较早就开始规范助贷市场。2017年年底银监会发布了就现金贷的规范,明确商业银行不得将核心风控外包,线上风控不能唯大数据论。而最新版本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也是始终强调强化商业银行自主风控能力建设。在强调核心风控能力建设的大环境下,优质持牌金融机构与真正能够起到赋能作用的头部金融科技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将受益于行业的规范;而当大数据等全新风控理念经历了完整的周期检验后,“强者恒强”的格局有望进一步强化,次级消费贷市场的集中度将持续提高。

作者陈文,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消费金融次贷报告》一书已在当当、淘宝、京东等电商渠道全面上架,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搜索去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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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首图来自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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