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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0日起,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开始负责加密资产交易及存管机构的反洗钱与反恐怖主义融资监管工作。

根据要求,“现存加密资产业务”(即在2020年1月10日之前已经开展运营的机构)必须遵守英国《反洗钱监管条例》,并在2021年1月10日前在FCA进行注册。而“新增加密资产业务”(即在2020年1月10日之后开始运营的机构)必须在开展业务之前先在FCA进行完整注册。

然而,由于申请总量众多、审核难度大、新冠疫情的爆发导致FCA无法按原定计划实地考察申请企业等原因,FCA在2020年12月16日宣布建立“临时注册机制”,允许已经在12月15日提交申请且处于评估状态的加密企业继续开展运营,有效期至2021年7月9日。而在2020年12月15日前仍未提交申请的加密资产机构则不适用于该临时机制,且必须将加密资产退还给用户并在2021年1月10日前停止交易,违者将受到刑事和民事处罚。

FCA表示,加密资产具有高度投机性,价值波动明显。FCA对公司的加密资产活动没有消费者保护权。即使一家公司已在FCA注册,FCA也不负责确保加密资产机构能够保护客户资产(即客户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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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首图来自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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