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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5日,最高检发布了《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以下简称“检察院网络犯罪新规”),其中对于审查电子证据、注重发现向下游关联犯罪线索等问题进行了专门规定,欣喜地看到中国人民大学刘品新教授呼吁多年的“重视审查电子证据”等观点终于落在了一线办案的指导文件上,作为电子证据的爱好者,飒姐十分欣喜,来,咱们一起学习新规定。

01 基本概念,还是要厘清

本来还纠结于是否要先谈基本概念,还是直接上关键问题。征求了团队律师们的建议,大家认为还是要把内涵和外延讲清楚,才有谈后续问题的基础。从善如流,咱们首先看一下,本次网络新规中对于“网络犯罪”是如何定义的?

(1)“网络犯罪”是指:针对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以及其他上下游关联犯罪。从这个定义上看,明显采用了广义说,读者结合实际生活想一想,购物在网上、支付在网上、买饭在网上、开会在网上.....除却网络黑客等传统网络犯罪外,利用互联网、区块链、物联网等信息网络技术的犯罪也囊括在内,还包括了网络洗钱、网上组织领导传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上下游犯罪。可以说,刨去传统暴力犯罪等少数犯罪类型外,其他与社会经济生活关联的犯罪几乎都可以解释在网络犯罪的框架里来。

(2)“信息网络”是指:包括以计算机、电视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等电子设备为终端的计算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以及局域网络;(请注意,局域网赫然在列)

(3)“存储介质”是指:具备数据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硬盘、光盘、优盘、记忆棒、存储芯片等载体;

(4)“完整性校验值”是指:为防止电子数据被篡改或者破坏,使用散列算法等特定算法对电子数据进行计算,得出的用于校验数据完整性的数据值;

(5)“数据镜像”是指:二进制(0101排序的数据码流)相同的数据复印件,与原件的内容无差别;(飒姐办案中发现,一些当事人直接复制源文件,复制后的文件与原始文件很多校验值有变化,还是要请物证鉴定中心做专业数据镜像)

(6)“MAC地址”是指:计算机设备中网卡的唯一标识,每个网卡有且只有一个MAC地址。(在调研中,飒姐与团队律师到某电子存证提供商北京办事处,一进门并没有脸部识别,而是大屏幕上显示了来访者的手机MAC地址,很有特色)

02 “深挖”上下游关联犯罪

检察院网络新规第三条强调:“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应当加强全链条惩治,注重审查和发现上下游关联犯罪线索。”这一条反映出的司法倾向比较明显,对于网络犯罪而言,检方会在上下游犯罪线索上下功夫。

因此,作为对手方的辩护人和嫌疑人及家属,要对深挖犯罪线索有深刻地理解。飒姐在某地办案时遇到了一则尴尬事,准备去现场会见前,家属突然因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差点被采取强制措施。倘若家属真的被羁押,那我们要同时“营救”好几个人,针对这种有一定概率的事件,提前了解全案情况,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给嫌疑人法律帮助(此处要注意“度”,不可让当事人藏匿证据或串供,只能将程序法和实体法等讲透)

经过飒姐多年观察,不少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某种程度的倾诉欲望(不分场合,在监号内,在提讯室、在会见室),就像看心理医生的朋友们一样,愿意叨叨,甚至天马星空地讲话,一时分不清是想象还是案件真实。说实话,咱也被蒙蔽过,也发现过确实被冤枉的情节,这时候辩护律师应该甄别嫌疑人的谎话、醉话与梦话,把道理用简单的逻辑和比喻讲清楚,以便后续检察官提讯时获得相对较为精确的事实陈述。

03 跨区域犯罪等管辖权争议

公安机关对于跨区域犯罪等管辖权已经有明确的规定,本次新规从检察院角度进行了印证,有多个犯罪地的,按照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保证案件公证处理的原则确定管辖。

跨区域犯罪、共同犯罪、关联犯罪等原则存在管辖争议的,由争议的人民检察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如上情况,在实务中确实较少,一般都是侦查阶段会出现管辖权争议,对于某网络犯罪案件,被害人众多的,各地公安机关分别立案,到底谁继续主导侦查,确有争议,到了检察院主导的审查起诉阶段,基本上已经协调得差不多了,因此,飒姐认为跨区域犯罪管辖权争议的问题,最好是在侦查阶段解决,节省司法资源。

04 介入重大、疑难、复杂网络犯罪的侦查工作

近年来,办案时已经能够在侦查阶段看到检察官的身影了。之前,在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时,常常发现案卷又被原封不动送回来了,建议公安机关补充的证据还是没能及时补充上来,而这些问题会被辩护律师发现,从而成为庭审中讨论的空间。

而今,对于引导取证和案卷审查无须遮遮掩掩,咱们来看条文规定:经公安机关商请,根据追诉犯罪的需要,人民检察院可派员适时介入重大、疑难、复杂网络犯罪案件的侦查活动,并对以下事项提出引导取证意见:

(一)案件的侦查方向及可能适用的罪名;(例如P2P涉刑案件中,到底是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是刑法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二)证据的收集、提取、保全、固定、检验、分析等;(尤其是对电子证据的合法性认识上,鉴于公安机关的技术人员业务能力精湛,实质上辩方和控方对专业性强的证据很难提出有力的驳斥和立论观点,为解决这个问题,新规定也多次强调了检察院中也应突出技术人员的作用)

(三)关联犯罪线索;(深挖上下游犯罪线索)

(四)其他需要提出意见的事项。(比如还有些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很难保障,检察官对此也作出了很多努力,在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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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首图来自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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