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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线上商城的“0元购”商业模式暴雷,诸多商品买受人乃至员工在商城的“债权”无法兑现,维权群体已向监管机关与司法机关反映情况。在案件盖棺定论之前,飒姐团队希望通过本文对该类商业模式的作出分析,提示风险,亦为消费者敲响警钟。

“0元购”的商业模式

根据该线上商城宣传的FreeBuy模式,所有商品都可被用户0成本入手。经飒姐团队核查,0成本购买商品的前提是需要一次性支付高于商品原价数百倍的金额,在支付完毕后,平台才会分期返还。此外,用户要求平台“返现”的时间越短,当前所需一次性支付的金额越高。

为讨论便利,我们试举一个具体的例子:假设线上商城有一个原价为100元的商品,用户希望平台在半个月内返现完毕,实现“0元购”,用户需要支付12800元,在半个月后平台将全部返还。而若用户希望平台在一个月内返现完毕的,用户可能只需一次性支付8000元。

截止当下,该线上商城已经结束运营,APP下架,但仍有大量用户未获得充分返现。

“0元购”的法律分析

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先排除用户以百倍高价购买商品的可能——否则纯粹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无法解释后续平台的“返现”性质。

因此,我们更倾向于将百倍高价定性为两个法律关系:一是以合理对价购买商品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二是用户对平台的借款。以前文提到的例子为参照,在用户一次性支付的12800元之中,100元是商品的合理对价,12700元系属用户对平台的借款,借期为半个月,利息为100元。如此便能以返还本息解释平台对用户的“返现”。当然,我们也可以将商品理解为12800元借款的实物利息,具体的认定须结合用户的主观认知及线上商城的公示条款来确定。

更进一步的问题便是,平台方以此名目变相吸收资金是否涉嫌犯罪?

飒姐团队认为,该线上商城“0元购”商业模式与非法集资类犯罪的客观方面相契合,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该线上商城在没有任何募集资金资质的情况下,向不特定多数人举债,属于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的行为,具有非法性

其二,该线上商城的宣传渠道包括微信公众号、网页等多种媒体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其募集渠道,具有公开性

其三,该线上商城的使用群体并无特殊门槛,其业务模式的实质是向不特定多数人吸收资金,具有不特定性

其四,该线上商城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返还款项搭赠商品,具有利诱性

基于前述,该线上商城“0元购”的商业模式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此外,如有(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或其他足以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表现的,本案还有可能上升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之可能,量刑将因此而加重

加速到期可获投资收益?

飒姐团队注意到,该线上商城允许用户帮助其他用户(包括自己)将还款期限加速到期,并依此给予投资用户固定的回报。固定收益且保本保息投资实质系属借款,与“0元购”商业模式相同,该类投资的金额将被纳入刑法一百七十六条或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制的范畴,在此不再赘述。

发展下线是否涉及传销?

该线上商城的另一商业模式为“发展下线”,用户需要支付一定金额成为“合伙人”从而获取推荐资格,推荐且注册的下级达到一定数量后,该笔金额可以退换。如下级消费,自己可以享受消费提成,下级购买或者转让订单,用户还可以享受手续费提成。

飒姐团队认为,该商业模式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且构成的层级达到三层(线上商城控制人-用户-用户发展的下级),除非参与人数少于30人,否则该商业模式的组织领导者将具有较高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入罪风险

维权路径

飒姐团队认为,该线上商城“0元购”的商业模式与行为较为直接地触及非法集资类犯罪的边界,涵盖罪名包括但不限于非法吸收公众罪、集资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我们为该线上商城消费者提出几个建议,供参考:

1.消费者可以直接前往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参与刑事诉讼程序,按涉案金额的比例分配回款。在实践中,该回款比例通常不会太高。

2.消费者可以向地方金融办等监管部门举报其违规金融行为,由地方金融办将涉刑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可提高立案成功率。

3.如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公安机关未立案侦查)且公司余额足以个别清偿的,消费者可考虑基于线上商城的合同约定提起民事诉讼,起诉该运营公司,并根据股权实缴情况向上追索。

写在最后

看似巧妙的金融模式或许能够在法律关系上为消费者维权增加困难,但是,一旦行为触及刑法,穿透式的侦查与办案将会让此前精妙的金融模式沦为“弄巧成拙”。飒姐团队在这里还是提醒诸位老友,牢牢把住法律的底线,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获取合法的营利,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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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首图来自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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