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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张若玮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全国两会如期召开,备受瞩目。本次两会,代表们积极献言献策,在保险和养老金领域贡献了许多金玉良言,“第三支柱”、“惠民保”、“绿色保险”等词汇被热烈讨论。综合来看,养老险,医疗险仍是重点关注的领域,而科技助推保险业发展和一些新型险种(如知识产权保险,退费险,自动驾驶保险等)的重要性也逐渐增强。

一、第三支柱

1、全国政协委员周延礼:支持商业保险在第三支柱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将商业养老险研发经费纳入税前列支项目

全国政协委员、原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两会提案中表示,目前,国内基本养老、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等多层次养老体系尚未形成合力,因此,要规范和发展商业保险,让第三支柱多承担一些责任,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在第三支柱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周延礼建议税务部门加大税收优惠力度,例如将相关养老保险产品研发经费纳入税前列支项目,降低企业负担,激发保险企业开发新产品的动能。完善相关立法,解决税延政策与个人征税制度不匹配问题。建议构建税收优惠政策激励制。不仅要考虑采用目前的“税延型”模式,也要尝试构建“免税型”模式。

2、全国政协委员孙洁:应构建与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相适应的经办体制

全国政协委员孙洁称,养老保险经办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方向,一是加强中央事权,减少并规范央地共同事权;二是完善组织体系,建立权威高效的经办管理系统;三是以参保人为本,打造全国一体化社保公共服务平台。

3、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韩沂: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规范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韩沂日前表示,多部门应共同研究,尽早明确第三支柱具体涵义、内容和范围,以正式文件形式予以公布,把在一定期限以上、养老目标基金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及可能出现的新型养老目标金融产品,在符合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标准前提下纳入第三支柱范畴,扩大第三支柱产品供给。应参考欧美和日本第三支柱发展历程,借鉴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过程中的账户管理经验,扩大个税递延养老账户运用范围,推动将符合前述特定条件的各类金融产品纳入个税递延养老账户。

4、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王滨:建议强化三支柱间的衔接转换贯通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王滨表示,我国养老险充足性不高、可持续性不强、完善性不够,以及各支柱之间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仍比较突出。为此,他提出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强化三支柱间的衔接转换贯通。加快构建统一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三支柱间共享信息;引导养老金融产品形成专属优势。针对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在估值核算、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等方面给予鼓励性政策;试点先行推进三支柱改革。大力发展专业养老产品,包括养老储蓄存款、养老理财和基金、专属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

5、交银施罗德总经理谢卫:提高第三支柱缴费的税前扣除额度

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总经理谢卫在两会提案中建议,提高个人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实施合格的金融产品税费优惠政策;统筹年金和第三支柱税收政策。其中在缴费环节,建议在现有基础上适当提高第三支柱缴费的税前扣除额度,并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增长、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变化进行指数化调整,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领取环节,建议比照领取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方式,不计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税,鼓励分期领取,降低领取时适用税率,进一步扩大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受益人群。

6、全国人大代表赖秀福:建立养老金第三支柱专属账户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保监会信托监管部主任赖秀福分别从制度建设、政策支持、普及养老金融教育以及丰富养老供给和服务等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在强化制度建设方面,一是要加强顶层设计,扩大第三支柱覆盖面和供给能力。二要探索建立养老金第三支柱专属账户体系,打通各支柱之间资金流动的渠道,特别是企业/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账户之间应率先做好制度对接与互补。三要加快以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为代表的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建议将保险系、信托系产品作为中国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初期的产品主体。在加大政策支持方面,一是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大对第三支柱产品的政策支持力度,出台一揽子强有力的激励政策。二是尽快扩大税延商业养老险试点或直接推向全国。在普及养老金融教育方面,要制定养老金融教育的具体规范,开展全国性的养老金融教育活动。

7、全国人大代表周燕芳:加快发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全国人大代表、太平洋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认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作为“以房养老”创新型金融产品,有助于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减轻社会保障压力。周燕芳建议,一是完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产品的设计。二是加大业务发展的政府支持力度。三是系统化的正面宣传及推广。国内的房养老险市场仍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建议各参与主体应建立产品需求调研机制,来获得更多产品的反馈信息及数据,用于进一步完善产品的开发设计、管理制度及营销策略。

8、全国政协委员郑秉文:养老金投资管理人亟需扩容,养老金需从“负债型”转向“资产型”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现存问题一是投资管理人相对数量过少。二是投资集中度偏高。三是投资管理人两级分化较为明显。为此,郑秉文建议,尽快对投资管理人数量进行扩容,简化投资管理人资质的审批程序,不断完善对现有投资管理人的评估,引入更多的市场决定机制因素,完善准入、退出机制。

另外,郑秉文还建议“十四五”期间制定顶层设计,从“负债型”养老金向“资产型”养老金过渡,从当前的现收现付制转向基金积累制,以资本红利递补人口红利的消失,同时,尽快引入多缴多的激励机制,考虑扩大国资划转规模。加快发展第二、三支柱养老金,适时实施资本利得税。壮大全国社保基金,在窗口关闭之前建立外汇型主权养老基金予以充实,并考虑扩大国资划转规模。

9、全国政协委员金李:用信托机制支持养老产业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讲席教授金李在接受《中国银行保险报》采访时表示,未来可以以信托机制形成更加广泛的支持养老经济的平台,让信托机制在养老事业中发挥更大作用。金李建议未来给投资者两层保底。一层是用信托公司的信托机制对养老产业投资资金的安全进行保底;另外一层是国家针对符合要求的养老项目的回报进行托底,提供投资最低收益率担保。这样使养老项目可以在需要长周期投资、总体资金回报率不高的环境中,获得优质的资金来源,支撑养老产业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康养与长期护理

1、全国政协委员孙洁:建议出台保险行业康养配套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孙洁表示需加强康养产业政策落实力度,建立配套实施机制。健全政府康养协调合作机制;出台保险行业康养配套政策;完善专项康养融资对接机制等建议。此外,她还建议将网络互助纳入银保监会监管框架内。

2、上海代表团:加快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立法

3月9日,上海发布官微消息,上海代表团在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共提出议案22件,建议143件。其中在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方面,提出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议案,完善灵活就业劳动者社会保障,加快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立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等建议。

三、医疗、健康保险 

1、 全国政协委员周延礼:促进“惠民保”规范发展,建议同一城市只上线一款“惠民保”产品

周延礼建议,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发试点两种“惠民保”产品模式——可持续“普惠型社商合作共保模式”“普惠型社商合作补充险”。加强顶层设计,给“惠民保”定性定位。同一城市尽量在同一时期只上线一款“惠民保”产品,避免行业恶性竞争和消费者选择困惑;通过医保大数据为“惠民保”项目提供支撑,让“惠民保”产品定价更科学;保险公司克服短期行为,实现长期目标,在精细化道路上走深做实。

2、全国人大代表张琳:完善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精算研究所所长张琳表示,可以考虑对”惠民保”改革,统筹现有的补充医疗保险,建立商社兼容的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张琳建议一是由国家医保局牵头研究发展规划,建立目标鲜明、层次清晰、功能明确的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机制;二是政府深度参与让更多的人投保;三是像大病保险一样通过招投标确定承办和经办机构,要求保本微利的经营原则。理赔应与社保数据对接。四是投保条件应不限年龄和既往病史;五是将各单位工会原有的大病互助基金转型为补充医疗保险形式,便于单位的互助基金纳入正规管理;六是产品需向中国银保监会报批,监管由医保局履行。

3、全国人大代表周燕芳:“惠民保”发展应坚持普惠金融的可持续性原则

全国人大代表周燕芳在今年两会建议中表示,从落地情况看,目前“惠民保”发展面临如下两大难题:一是“惠民保”的普惠性和公平性有待改善。二是“惠民保”业务的发展可持续应引起重视,包括产品定价机制的合理性有待提升、带病人群逆选择风险以及政府部门参与主体和职责定位不清晰等问题。周燕芳建议,“惠民保”的长期健康发展应明确业务定位,从政府定制转变为市场化运作。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制度支撑。推进医保与商保的数据共享,为科学定价形成数据支撑。配合区域一体化及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的提高,探索区域型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

4、全国政协委员冯丹龙:引导商业健康险保障医保外治疗费用

近日,第一财经消息,全国政协委员冯丹龙在一份两会提案中表示,应积极引导商业健康险发展,发挥其补充保险性质,支持缓解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特别是超出现有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合理治疗费用负担。据了解,冯丹龙已连续四年递交引导鼓励商业保险发展的提案。

5、山东省肿瘤医院于金明:将肿瘤筛查纳入医保

3月6日,《新京报》消息,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肿瘤医院院长于金明建议将肿瘤筛查纳入医保。于金明称,癌症患者只有一次治疗机会,如果早期误诊、误治导致患者病情发展到中晚期,再花人力、物力、财力也难以补救,所以说规范诊疗更重要。他希望国家能加大肿瘤早期筛查力度。另外,他表示,肺癌发病率居高不下,建议要在空气污染治理卓有成效的情况下,把立体污染解决好,降低发病率。

四、保险科技 

1、原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建立政府数据共享机制助力企业融资增信

近日,《上海证券报》消息,全国政协委员、原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两会提案中表示,保险公司应使用官方征信系统和税务、海关、电力、工商等几大政府有关部门的数据,通过政务协同进行与地方其他政府部门进行保险相关信息资源的共享,将保险公司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链接在一起,形成完整有效、更新及时的保险相关数据的共享机制,助力信用保证保险为小微企业融资增信。

2、全国政协委员田建华:加大对科技保险的政策支持力度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田建华认为现有财政引导政策存在覆盖区域不广、补贴额度不高、涵盖险种有限,有的地方只实行两年临时性补贴期限的问题。且大量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经费紧张,保险意识不足,购买科技保险的意愿不强。对此,他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二是推动科技保险创新。加强不同类型高新技术企业风险研究和数据积累,有针对性提供“一揽子”保险解决方案,并进行示范和推广。三是支持国内保险机构提高承保能力。分类评估不同高科技领域产业发展新情况,制定适用特定科技行业的指导性意见,确定适用企业或项目名录,推动国内保险机构探索以赔偿限额进行承保的新模式。

3、全国人大代表周燕芳:建议深化健康医疗数据共享

全国人大代表、太平洋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表示健康医疗数据共享的利益分配机制尚未形成,趋利避害下健康医疗数据共享的价值变现周期仍较长,造成短期内共享回报有限,跨行业健康医疗数据共享依然存在诸多壁垒。周燕芳建议,一是建立和完善医疗大数据的法律法规,明确健康医疗作为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的范围、内容、方式和程序。二是鼓励及推进医疗大数据在“互联网+医疗健康”中的应用,以信息主体授权为前提,加强区域级、国家级数据平台开放度。三是鼓励及推进医保与商保间医疗信息共享合作,可从试点区域出发,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构建更大范围、更深合作、更广服务的健康医疗生态共同体。四是在搭建商保健康医疗数据共享平台基础上,建立数据质量监管、统一标准、长期运维及合理对价机制,为商业保险公司获得可信、可及、可用医疗数据创造条件,让健康医疗数据真正在商保领域实现价值转化。

五、绿色保险 

1、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王滨推进绿色保险规模快速发展

王滨表示,目前我国绿色保险以环境污染责任险为主,保费规模小,覆盖率低,产品单一,企业投保和保险机构展业意愿不强,保险机制在国家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优势与作用还远未发挥。对此,王滨提出推行法定保险制度;设立绿色保险赔偿基金。完善风险分摊机制,由国家财政和商业保险公司每年分别按照GDP和绿色保险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拨付和提取,集中管理、市场化运营;加强对绿色保险的财税支持。研究给予专项增值税减免优惠和税收行政收费优惠等;建立公共数据平台。利用物联网、5G等新型信息技术,为绿色保险产品的创新研发、费率厘定、承保理赔、风险评估、损失测算等提供数据支持。

2、全国政协委员孙洁:搭建绿色保险数据库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在今年全国两会提案中表示,建议环保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搭建统一的绿色保险数据库,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收集和管理环境污染、环境损害、节能减排、污染损害赔偿支出等数据,形成共享数据库,为绿色保险产品的创新研发、费率厘定、承保理赔、风险服务等提供数据支持。

六、其他 

1、全国人大代表赖秀福:切实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保监会信托监管部主任赖秀福建议通过四个方面切实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提高补贴资金的支付时效。一是,强化执行既定的保费补贴政策和规定。二是,改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拨付程序,减少中间拨付环节,提高资金运转效率。三是,建立统一的农业保险监督管理和协调机构。四是,分类处置部分地区保费不及时、不足额问题,通过加大质效考评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格控制新增拖欠保费,妥善化解存量拖欠保费。

2、中国人寿原董事长杨明生:促进万能险市场稳步健康发展

近日,《中国金融》消息,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中国人寿原董事长杨明生在一份提案中建议,促进万能险市场稳步健康发展。鼓励扩大有效供给。万能保险在为居民提供多元保障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积极扩大长期万能保险的有效供给,有序开展产品创新试点;加强利率研究和定价指导。建议建立跨机构研究机制,深入研究利率长期趋势变化,更好引导保险公司强化利率风险管理;健全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明确与万能保险相适应的经营资质要求,严格市场准入,把好“准入关”。

3、北京证监局局长:明确险企等机构投资新三板政策

3月2日,《上海证券报》消息,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表示,建议明确保险公司、社保基金等专业机构投资新三板政策。鉴于新三板股票流动性和投资安全性等方面的因素,具体实施时,可参照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的步骤,先将新三板精选层股票纳入保险公司、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

4、太保寿险周燕芳:在长三角区域放开保险公司异地展业

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在一份提案中建议,在长三角地区试点保险公司跨区域展业,有利于满足消费者跨城市流动中的多元化的保险需求,在区域内的任何地方都可以就地购买心仪的产品,极大方便该区域消费者。

5、民建中央:将外卖骑手等新业态劳动者纳入社保体系

3月3日,央广网消息,民建中央在两会提案中建议,完善新业态劳动者的法律保障制度。并指出,要确保劳动者纳入社保体系,通过“倡导+强制”方式处理,同时建立多部门联动协调监管机制,成立新就业形态行业调解组织,及时解决相关劳动争议。

6、全国人大代表周燕芳:加快知识产权保险制度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太平洋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在今年两会建议中提出,加快建立知识产权保险机制,启动知识产权保险试点推动工作,探索保险助力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的新模式。周燕芳建议制定相关政策,推动机制落地;出台保障措施,培养投保习惯;选取保险公司,开展模式试点。在试点初期选取大型、国有保险企业进行承办,确保试点工作安全、有效运行。

7、全国政协委员容永祺:加快落实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容永祺表示,为了能为内地客户提供更便利的售后服务,建议加快落实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允许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收取续保保费、办理理赔手续、更改保单数据,以及提供其他的客户服务。容永祺认为,可参考现行“港股通”“深港通”“沪港通”的封闭式资金管道做法,由大湾区的保险服务中心代为收取保费,将来保单取消或索赔时所得款项直接汇入客户在大湾区的银行账户中;加速实现保险通,参考“跨境理财通”,为购买跨境保险产品设每年保费个人额度5万美元,将来理赔、取消保单时取回的现金价值或保单期内提取自部分现金价值及红利,将透过封闭式资金管道经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或银行体系,赔偿或退回给投保人。

8、全国政协委员马进:限制在线教育预付款 超万元建退费险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秘书长马进认为,很多在线教育企业实行“预付款”制度,存在“爆雷”和“跑路”等风险。对此,他建议在线教育平台机构一次性收取学费不得超过3个月,不得拆分合同;对1万元以上的大额预付款,建立“退费险”制度。培训机构的学费收入不得用于投资。企业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告示等形式告知消费者,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9、全国人大代表曾庆洪:建立自动驾驶保险制度及救助基金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曾庆洪认为保险作为自动驾驶技术风险分散及责任承担的补充,在自动驾驶技术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建立与自动驾驶技术发展相适应的保险体系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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