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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数字货币(CBDC)

1. 挪威央行计划两年内对数字货币解决方案进行测试

挪威央行于2021年4月22日发表声明,将在未来两年内针对央行数字货币(CBDC)技术解决方案展开测试。目前,挪威的现金使用量已经达到全球较低水平,而其有关CBDC的研究已经开展4年。未来,相关测试的目的主要是找到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就相关需求展开进一步分析。(Source

2.英国财政部与央行成立专责组,全力推动央行数字货币研究

2021年4月19日,英国财政大臣Rishi Sunak在伦敦金融科技周上发表演讲。他表示,英国政府将充分考虑此前《金融科技产业回顾报告》提出的建议,推动英国金融产业向着更加开放、环保和技术领先的方向发展。在本次演讲中,他主要提及了三方面措施,其中一项就是要联合财政部与英格兰银行成立专责小组,全力推动央行数字货币(CBDC)研究。(Source

3.瑞典央行在央行数字货币项目中测试基于区块链的解决方案 

2019年,瑞典央行设置了一个e-krona测试部门,通过探究电子货币相关的监管事宜,提升该机构对潜在电子货币结构设计的认知。2020年2月,埃森哲成为瑞典央行e-krona试验技术解决方案的提供商。2021年4月6日,瑞典央行发布了有关这一测试第一阶段的专题报告。本次测试的解决方案以分布式账本技术(DLT)和区块链技术为基础,e-krona采用“token”(代币)模式(即包含价值和起源信息的数字单元模式)。报告主要提出了三点意见:1)该项技术提供了新的可能性,但是仍需进一步调查。虽然区块链技术让创建唯一可识别的e-krona成为了可能,但是其在处理满足央行数字货币所需安全水平和规模量级的零售支付方面的能力仍然有待研究;2)不同的代币存储方式提供了不同的属性。在e-krona中优先被选择的功能决定了存储方式。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在于,e-krona是否可以在无网络环境下离线运行,项目尚未对此进行测试;3)并行网络使得支付系统更加强大。基于区块链技术和令牌的解决方案意味着创建的基础设施在很大程度上与当下的支付基础设施平行运行。目前,瑞典央行尚未就是否发行数字货币以及采用何种技术做出最终决定。(Source

4.日本央行宣布启动数字货币测试

2021年4月5日,日本银行发布公告称,央行数字货币(CBDC)核心功能技术可行性测试准备工作已经完成,CBDC概念证明(PoC)第一阶段测试于当日正式开始。本次测试预计为期一年,2022年3月结束。而就在2021年3月26日,日本银行还宣布成立“央行数字货币联络协调委员会”(Liaison and Coordination Committee on 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通过在线方式举行定期会议,实时共享CBDC阶段测试的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展开意见征询。参与该机构的组织包括日本银行家协会、日本区域银行协会、日本国际银行家协会、日本证券经销商协会、日本支付服务协会、日本金融API协会和日本金融科技协会等多个组织。(Source

5.泰国央行就零售CBDC发起意见征询

2021年4月2日,泰国央行金融市场部门负责人Vachira Arromdee透露,泰国央行正在开展零售央行数字货币(Retail CBDC)开发。零售CBDC作用和地位等同于现金,能够用于线上和线下的多种金融交易。此外,由于其便携性,零售CBDC在其他创新金融服务领域的应用潜力更大。探索零售CBDC是为了为泰国民众提供更安全、更便捷的金融服务,提高社会金融基础设施运转效率,推动泰国的数字化改革。为此,泰国央行发布了一篇名为《泰国零售央行数字货币未来》(The Way Forward for Retail 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 (CBDC) in Thailand)的专题报告,并希望公私领域积极建言献策,并在2021年6月15日前提交意见建议。(Source

风险管理

1.国际清算银行:重新定义新常态下的保险监管

2021年4月9日,国际清算银行(BIS)金融稳定研究所与国际保险监督员协会秘书处(IAIS)两家机构联合发布了《重新定义新常态下的保险监管》(Redefining insurance supervision for the new normal)简报。简报指出,新冠疫情的爆发加速了保险业务价值链的数字化进程,网络安全和消费者保护任务也日渐艰巨。监管机构应当加大监管流程的数字化改革,培养监管人员的必备数字技能,与保险机构紧密合作,通过实地监管与远程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应对后疫情时代的监管新挑战。(Source

2. 欧盟:通过风险分级严格管理AI应用

2021年4月21日,欧盟委员会针对人工智能(AI)应用提出了一份全新的监管草案和协调行动规划,希望通过灵活解决AI系统带来的特定风险,保证AI技术的安全可持续使用。文件将AI技术的应用分为不可接受的风险、高风险、有限风险和最小风险四个类别。其中,文件对人类安全、生计和权利造成威胁的AI系统,包括操纵人类行为以规避用户自由意愿(例如使用语音辅助技术鼓励未成年人做出危险行为的玩具)和允许各国政府进行“社会评分”(Social Scoring)的系统实行了完全禁用。同时,对自动驾驶、招聘决策、银行贷款、大学生招生决策和考试评分等可能的高风险应用设置了严格的风险评估、人工监督要求。据悉,该提案在成为正式法律之前必须同时得到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的批准,整个过程可能需要数年时间。此前欧盟方面曾表示,计划每年通过“数字欧盟”和“欧盟地平线”等项目向AI领域投资10亿欧元,同时每年在AI领域吸引投资200亿欧元。(Source

3.英格兰银行副行长:警惕云服务提供商带来的潜在风险

2021年4月21日,英格兰银行副行长Dave Ramsden在出席伦敦金融科技周活动时发表演讲。他表示,金融科技力量的崛起大幅推动了金融业的数字化革新,但是第三方云服务提供商和其他技术服务商也会给金融系统稳定性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为此,英格兰银行正在进行研究,未来有可能会加强对这方面的监管力度。此前,英格兰银行就曾针对金融机构(尤其是金融科技初创企业)在运营中过度依赖第三方技术公司的做法表示过担忧。其实,目前全球监管机构都在密切关注技术外包功能,因为他们担心金融公司向客户提供的核心服务容易受到第三方中断的影响。(Source

气候变化与金融政策

1.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气候相关金融风险分析报告

2021年4月14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发布了两份分析报告——《气候相关风险驱动因素与传导途径》( Climate-related risk drivers and their transmission channels)和《气候相关金融风险——测量方法》(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risks – measurement methodologies)。报告充分利用现有文献资料、央行讨论结果、以及“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等国际专业论坛的研究研究成果展开分析,概述了气候相关风险产生的机制、对银行业系统的影响以及银行从业机构及监管机构现阶段采用的气候风险评估实践活动。未来,相关部门必须做出更多努力,应对由于数据代沟和气候变化长期不确定性带来的诸多挑战,提高应对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的能力。下一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将继续探讨在现有监管框架下解决气候金融风险的程度,明确潜在差距,提出可能的优化措施。(Source

2.新西兰强制要求金融机构披露业务气候风险,新规预计明年生效

2021年4月12日,新西兰商业与消费者事务部长David Clark向新西兰议会提交《金融领域(气候相关披露与其他事项)修订条例草案》(Financial Sector (Climate-related Disclosures and Other Matters) Amendment Bill)。《草案》要求,所有资产规模超过10亿新西兰元的大型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公司、信用合作社、投资管理机构)等都必须每年提交一份报告,就其业务带来的气候变化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做出说明。初步估算显示,至少有200家大型金融机构将被纳入首批披露名单。目前,《草案》还处于初审阶段。一旦最终审议通过,该项气候风险信息披露要求将从2022年开始正式生效,而相关机构则最早于2023年提交首批报告。一个外部报告委员会将会为需要提交信息披露报告的机构提供咨询,并制定披露标准。新西兰金融市场管理局则负责独立监督相关报告实体是否遵守这一新规。其实早在2020年9月,新西兰气候变化部长James Shaw就已经公布了有关强制要求金融机构报告气候变化风险的通知。目前,欧盟、澳大利亚、日本、英国、加拿大都在积极推进气候风险披露机制,但是新西兰则是全球首个在金融领域强制推行这一要求的国家。(Source

机构/机制设置与人员变动

1.欧盟委员会发起“初创国家标准”计划

近日,欧盟委员会发起了一项名为“欧盟初创国家标准”(Startup Nations Standard,简称SNS)计划,希望成员国国家出台更多签证、股权结构、企业设立、监管政策等“创业友好”政策,推动欧盟地区创新产业发展。据悉,这项倡议计划并非强制,目前大约有25个国家已经签署加入。(Source

2.英国成立数字监管新机构,目标直指科技巨头

2021年4月7日,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Competition and Markets Authority,简称CMA)宣布,将新建一个数字市场部门(Digital Markets Unit,简称DMU),并希望借此构建数字市场竞争机制,加大对大型数字企业的监管力度,鼓励市场竞争与创新,保护消费者和企业免受不当行为侵害。目前,DMU和新监管制度还需经过立法审批。英国政府已经承诺,将在2021年就上述事宜展开意见征询,积极推进立法程序。在此期间,DMU将以非法定形式存在,主要职责包括:开展准备工作,推动监管制度落实。包括建立具有相关能力的团队并准备指导草案;以英国市场竞争工作组的建议为基础,为政府建立监管制度提供支持和建议;数字市场证据收集。 CMA将在适当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其现有权力来调查对数字市场竞争造成危害的行为,并将其提供给DMU以备其后期工作使用;吸引业界、学术界、其他监管机构和政府利益相关者参与其中,确保新制度建立能够吸取多样化见解经验。(Source

3.美国众议院通过法案,要求金融监管机构成立数字资产工作组

2021年4月20日,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发布新闻稿称,美国众议院通过了几项两党立法,其中包括有关数字资产的部分。这项法案被称为《2021年消除创新障碍法案》(H.R. 1602)。这项立法旨在设立一个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代表组成的数字资产工作组。该立法的首要目标是,在数字资产被视为证券的情况下,SEC何时对其拥有管辖权,以及在数字资产被列为商品的情况下,CFTC何时拥有最终决定权。根据该法案的条款,美国国会将在法案通过之日起90天内成立工作组。(Source

4.美国参议院通过对Gary Gensler的美国证监会主席提名

2021年4月14日,美国参议院以53对45票通过对Gary Gensler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提名。Gary Gensler曾于2009年至2014年间担任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主席,并从2020年11月开始领导拜登团队的金融业监管过渡计划。此前,他还曾在麻省理工学院教授区块链课程,并就金融科技及相关政策进行过研究。市场普遍认为,Gary Gensler上任后将继续推动政策变革,更好地应对数字资产等新兴产业带来的监管挑战。(Source

5.韩国加大“债务人援助计划“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普惠发展

2020年1月28日,韩国推出“债务人援助计划”,为非法债务催收受害者和高利贷借款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2020年,来自1429起案件的632人申请了这项援助,最终韩国法律援助公司(KLAC)共向915起案件提供了法律援助。2021年4月19日,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宣布,政府部门会继续增加支持,提高法律援助可及性,满足韩国普惠金融发展的需求。(Source

6.韩国金管部门出新政,降低代驾司机保险负担

2021年4月1日,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宣布,将降低代驾司机的保险负担。此前,由于代驾平台无法核验司机是否已经购买个人保险,为安全起见,会统一要求司机加入平台的集体保险计划。对于已经拥有个人保险的司机来说,这难免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保险重复和额外成本。为此,韩国金管部门推出了司机个人保险查验系统,目前市场中大约80%到90%的代驾平台已经加入其中。对于在多个平台注册的代驾司机来说,每年的保费金额将因此降低约100万韩元。此外,在韩国数字新政的推动之下,更多保险平台将通过在线方式向代驾司机等零工经济从业者提供更多价格适宜的保险产品。(Sou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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