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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币圈OTC商户老司机们遭受重创,交易收到黑钱后,不是被冻卡,就是被传唤喝茶,不幸者甚至被刑事拘留。道一声“冻友”,各自珍重。而老司机们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大多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刑事立案。其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币圈老司机们常在河边走的湿鞋之罪。

而被推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的”,在司法实践中,非法借用、买卖银行卡,即是重要定罪情形。

在币圈,老司机们借用、租用、购买他人的手机卡、银行卡是一件非常普遍的现象,主要原因在于:

  • 单张银行卡每日交易限额
  • 降低跨行转账的手续费
  • 单笔转账5万元以下可实时到账
  • 多个手机号码、银行卡可注册多个商户账户用于搬砖套利
  • 单月银行流水过两千万触发银行反洗钱风控
  • 分散资金集中性风险,防止大额资金集中于某一银行卡被冻结

如无偿借用个别近亲属的银行账户用于代收代付,还有一定的抗辩空间。但如果有偿借用、买卖他人多张手机卡、银行卡(行情价一般在200元~500元/每张)用于虚拟货币交易的,则容易被推定认定为帮信罪的“明知”。

打击两卡犯罪,正是这波币圈风险高发的重要原因之一。2020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非法买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在全国范围内对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实施惩戒,深入推进“断卡”行动,全力斩断非法买卖“两卡”黑灰产业链条。

一言以蔽之,币圈老司机们切忌有偿借用、买卖他人银行卡。

经典案例:(2021)豫1625刑初8号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4月份以来,被告人刘鹏飞明知在火币网会收到黑钱,还用自己支付宝账号和张一恒收购的张戈戈、张庚辰、张洋洋、张建、王宇航、张永林等十六个支付宝账号,以及借来的关某、杨杰(刘鹏飞妻子)、刘菊荣、刘晨明、杨延兴、杨志伟等人的支付宝账号和杨杰(刘鹏飞雇佣的人)等人在火币网上交易比特币和USDT,共获利50000元左右,其中杨杰获所赚钱的百分之二十提成16000元左右。肖梅被诈骗资金30000元转入到了张庚辰的支付宝账户内,又经过张庚辰的支付宝账户转到关某的支付宝账户内;李玉珍被诈骗资金80200元转入到了张一恒的支付宝账户内;芦丽影被诈骗资金10876.8元转入到了张戈戈的支付宝账户内,又经过张戈戈的支付宝账户转到关某的支付宝账户内;柴红侠被诈骗资金40000元转入到了刘晨明的支付宝账户内;李某被诈骗资金5000元转入到了刘晨明的支付宝账户内;梁某被诈骗资金20000元转入到了张一恒的支付宝账户内;刘鹏飞和杨杰等人在交易比特币和USDT时共计收到201076.6元诈骗资金。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鹏飞、张一恒、杨杰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被告人刘鹏飞、张一恒、杨杰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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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首图来自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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