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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是没有第三方的两方交易。但随着金融业及电子商务的发展,对资金的安全性和效率要求与日俱增,为了解决其中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第三方支付平台应运而生。在交易的过程中,第三方支付能够进行资金的传递并可以对交易双方进行约束和监督。

第三方支付本质上是一种资金的托管代付,它解决了消费者与商家之间支付信任难题。在成功解决了资金的安全流转之后,使得交易双方能够安全放心的进行网上交易。而对于平台方而言,它获得的则是资金的沉淀利息、出入手续费以及渠道费用等。在成功解决了资金的安全流转之后,使得交易双方能够安全放心的进行网上交易。而对于平台方而言,它获得的则是资金的沉淀利息、出入手续费以及渠道费用等。

从产业链上梳理,去掉分叉,简而言之,整个交易的链条上有三方,向下,第三方支付要有电子商务和其他商务支持,比如支付宝有淘宝和代缴费业务;向上,第三方支持要有银行支持,比如快钱要支持和招行、工商、农行的打通。

第三方支付产业弥补了以银行为主体的传统支付结算服务的不足,其作为流通领域的重要营销工具,日益得到市场的认可和需求。

2010年以来,第三方支付行业正式被纳入监管,要求获取牌照经营。截至2013年7月,全国共有250家第三方支付企业获得支付牌照,这些支付公司获允提供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包括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移动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数字电视支付、固定电话支付。

红海与蓝海

目前国内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可以分为几类,一类是以支付宝、财付通为首的互联网型支付企业,它们以在线支付为主,依托大型电子商务网站,客源丰富,迅速做大做强;一类是以银联商务为主的银联和银行型,依托原有的银联系统往线上延伸;还有以快钱、汇付天下为首的金融型支付企业,侧重行业需求和开拓行业应用。

在市场格局方面,支付宝、财付通和银联在线占据了整个市场八成以上的市场份额,集中度较高。

还有一部分做线下收单业务,在这项业务中的收益主要是银行卡交易的手续费,即第三方支付公司收取商家的手续费和其向银行支付的手续费差。

另一部分则是地方性的公司,专注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预付卡是预付费卡的简称,顾名思义就是先付费再消费的卡片。发卡方和商户通过发行预付卡提前锁定未来收入,而消费者得到商户一定的返利,达到双赢的目的。

随着第三方支付行业竞争程度的加深,单纯的支付业务由于竞争门槛较低,复制难度较低,市场已经是一片红海。传统优势领域,如网购、航空、游戏等传统支付市场已经趋于饱和,整体行业正逐渐步入稳定增长的成熟发展阶段。

面对这种市场状况,第三方支付行业加快了对新市场和新行业的探索,一部分瞄上了利润可观的金融领域,逐渐走向数据化、金融化,抢食金融业务,陆续涉足支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保险、证券等领域。

将业务范畴扩展至B2B的企业流动资金管理需求上的第三方支付,致力于成为供应链金融提供商。供应链金融主要包括产业链支付(信用支付)、供应链保理等业务,主要围绕第三方支付应用领域,管理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流和物流,变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

除了这些领域,还有一些创新的支付方式,比如移动支付、跨境支付等。在整个第三方支付飞速发展的背景下,移动支付或将成为未来新趋势。据《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手机网民规模已达5亿。目前包括支付宝、财付通、快钱公司在内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纷纷发力移动金融,集中在纯移动互联网和O2O市场交易份额的抢占,尤其是纯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大幅增长,为第三方支付企业在移动支付市场带来了非常广阔的市场商机。

跨境支付方面,目前有17家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资格的企业。随着跨国网购这一新商业模式以及海外旅游业的高速发展,海淘、海外代购在国内急剧升温,国内消费者向境外商家支付的需求越来越高,跨境支付市场潜力可见一斑。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的产品、服务和市场份额现在还不足以和商业银行相提并论,但由于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互联网平台、交易流程、青年用户支付习惯等方面具有优势,未来在某些业务领域形成差异化优势也不无可能。

被动的存在?

第三方支付平台始终需要与银行挂钩,用户的资金通过第三方进行交易,但资金仍是在银行间流转,由于缺乏认证技术,第三方企业也需要借助银行的技术支持。

目前银行尚未全面铺开第三方支付业务,但如果银行绕开第三方支付企业而直接开发与用户交易的平台,则在其专业、信誉、认可度高、资金技术实力强等优势的冲击下,第三方支付企业将面临较大的挑战。

就监管方面来说,第三方支付的前景取决于定位。第三方支付是以小额结算为主,对现有结算体系的补充;还是大小额结算并举并颠覆现有结算体系?

其实,我们基本上可以厘清央行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逻辑,从叫停虚拟信用卡和二维码支付,到央行下发《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草案征求意见,再到“10号文”,可以看出,央行原本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定位,就是服务于电商,补充银行主要支付渠道,发挥小额支付的便捷作用。现在不过是继续延续了以前的思路:第三方就是小额支付,想做大额想全功能,去做银行,受到银行级别应有的监管。大规模而不受监管的金融企业是不利于社会金融稳定的,必须纳入银行级别监管视线。

监管层近期也表示了自己的态度,在5月10日的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银监会法规部副主任王科进谈到近期引起支付行业关注的“10号文”表示,第三方支付让客户体验更便捷,但是也要考虑安全,发文加强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合作是出于对事前风险防范的重视。

市场经济的发展,必将经历一个先野蛮扩张再落实规范的过程,因此第三方支付必须纳入监管。从2010年9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二号令)正式实施到现在,第三方支付无论从形式、工具、功能,甚至竞争等方面都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目前,第三方支付已经进入了监管政策窗口期,未来,第三方支付发展将步入更加有序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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