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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案例中心  编译:弋隽雅、谢彬彬】

过去十年,大型科技公司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并成为了几个发达和新兴市场经济体支付领域的重要参与者。例如,在短短几年中,大型科技公司已占据中国移动支付市场94%的份额。仅在2020年,全球大型科技公司的信贷规模就增长了40%,信贷总额超过了7000亿美元。在一些地区,大型科技公司在新冠疫情期间还参与了政府信贷计划。最近,这些大型科技公司开始与银行在中小企业信贷市场展开竞争。在国际清算银行(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简称BIS)今年8月的一份工作报告中,BIS运用模型推演的方式模拟了大型科技公司和银行在中小企业信贷市场上的竞争情景,深入研究了二者的贷款业务模式及差异。

报告认为,相较银行,大型科技公司在中小企业贷款市场存在两方面优势:一是更好的客户信息,二是更好的信贷还款执行。因为这些科技公司可以将违约的中小企业客户从其生态系统中进行排除。即便如此,大型科技公司也只有在保证中小企业客户一些隐私的情况下才能与银行争夺信贷业务市场,采取延缓收集客户信息并降低费用的方式来吸引客户,但这也会带来更多的违约风险。而大型科技公司共享信息的方式,即公开提供或私人分享,在效率方面将产生不同的结果。

在建立研究模型时,报告主要涉及了三个方面的公式推演:投资、还款执行及竞争比对。并根据大型科技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分为"市场份额有限"及"拥有市场支配力"两类对象,运用组别设置、条件假设等方式,计算不同对象及情境下所面临的信贷效率及风险。通过模拟银行及大型科技公司在中小企业信贷市场的竞争,报告发现,逆向选择和还款执行的困难导致了市场摩擦的产生。

报告研究表明,大型科技公司可以利用其数据优势获取客户信息从而提升信用评估的精确度,降低信贷风险,但这可能会提高其服务费用;而银行虽然获得的客户信息较为有限,但其能以更低的利率获取资金进行放贷,从而获得更大的利差。报告认为,大型科技公司为了吸引客户会采取放缓收集客户信息并降低费用的方式,为客户保留更多隐私数据;但这会限制其评估客户的能力,从而面临更多的信贷违约事件。若大型科技公司和银行可以专注于自身的比较优势并进行合作:即大型科技公司将经过处理的客户数据与银行进行共享,银行为大型科技公司提供成本更低、更充足的资金来源来支持其放贷,二者进行资源融合互补,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此类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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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首图来自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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