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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部分不法贷款中介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今年3月银保监会办公厅专门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3〕20号),明确表示银保监将联合公安开展为期6个月的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活动。 现在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已经结束了,但不法贷款中介导致的各类陷阱及违法违规风险仍然存在,也有不少贷款中介前来询问相关的法律风险,今天飒姐团队就来聊一聊贷款中介。

01 银行能和贷款中介合作吗?

之前的2022年10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警惕贷款中介不法行为侵害的风险提示》,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警惕贷款中介假冒银行名义,打着正规机构、无抵押、无担保、低息免费、洗白征信等虚假宣传的旗号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其实,这些诱人条件的背后,是高额收费、贷款骗局等套路陷阱。这样一个总让主要监管部门发文的行业是否可以和银行合作,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实际上,银行通过与第三方中介公司合作开展合作,尤其是线上消费贷业务,在为银行增加客户引流渠道的同时,也能更接地气地为消费者服务,这种模式本身是不为法律所禁止的,不过要注意实际操作中可能会触碰到的法律红线。对银行而言,其要牢牢遵循《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其在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并对与其合作的机构进行分层分类管理、准入前评估。

对第三方中介机构而言,这里的法律界限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一,不得注册空壳公司,为客户用于套取贷款,对于贷款企业疑似并无实际经营的,贸易背景存疑的经营贷,将会被严查;第二,不得造假材料协助客户企业贷款,小心触碰刑法第175条之一骗取贷款罪;第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与银行内部人员勾结,共谋骗取银行贷款或从银行套取贷款用于他用。

02 一些常见的违规行为

(一)不法贷款中介公司擅自称其与银行有合作

一般来说,不法贷款中介都非常熟悉银行贷款办理流程与规则,甚至有的不法贷款中介声称“和银行有合作”“可走内部流程办贷款”等,诱骗消费者通过其办理贷款。实际上,此类中介机构与银行并无关联的,应当被认定为是为诱骗借款人所进行的虚假宣传甚至是欺诈行为,严重者构成犯罪。

根据《广告法》、《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等的要求,贷款机构的广告宣传需要关注的禁止事项包括: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未合理提示或警示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承担风险责任的;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以贷款中介等名义发布信用贷款内容的广告或与许可内容不相符的;引用不真实、不准确数据和资料的;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违法活动内容等禁止事项。因此,这种情形毫无疑问是违规的。

(二)不法贷款中介非法套取个人信息

消费者在办理贷款信息时,贷款中介平台往往需要读取用户通讯录,并需要一直读取用户位置信息。类似的条款包括“平台将收集您的通讯录/和您的亲戚朋友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当贷款逾期时,平台有权向合作单位,以及您的亲戚朋友、联系人披露您的违约信息(含贷款逾期信息)”,此类行为可能涉嫌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更有甚者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个人信息向他人泄露,二次或多次进行出售来非法获取利益,上述行为若情节严重将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三)不法贷款中介伪造证件

实践中,还有一些不法贷款中介瞄准自身资质不符合贷款条件或征信有问题的消费者群体,以满足银行贷款审批条件为名,诱导和协助消费者伪造虚假收入证明,虚构消费合同、银行流水,包装空壳公司,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等,再从中抽取高额中介费用。

若消费者本身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为获取贷款而提供了虚假资料,除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可能因伪造文件材料等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贷款中介”与消费者在申请贷款过程中伪造离婚证、银行流水、公司印章行为分别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

(四)个人盗用其他贷款中介公司名义开展借贷活动

除了贷款中介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外,实践中也有个人盗用其他贷款中介公司名义开展借贷活动的情形。如,个人假冒“贷款中介”名义发布办理贷款的广告信息、骗取高额手续费、提供名不副实的中介服务,借此收取高额不合理服务费用,将有可能涉嫌诈骗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此外,若放贷人行为人在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格的情况下,向不特定多人出借资金,且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行为满足《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二条所规定的条件,还有可能因为从事非法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

03 写在最后

目前,贷款中介已经广泛参与到各类金融信贷业务中,但由于行业准入门槛低、备案许可登记制度不明、违法违规行为处置手段及力度有限等问题,行业发展较为混乱。彻底根治不法贷款中介的不良影响,除了加强消费者教育、强化行业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外,也需要各家银行及员工能够深刻认识到不法贷款中介危害,并据此采取确实有效的长效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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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首图来自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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