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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2日,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推动银行业保险业进一步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发展背景
(一)金融服务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利环境
科技金融的发展能同时促进实体经济与金融行业创新生态系统的形成,不仅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更为有利的环境,也为金融行业有序竞争提供了平台。科技金融通过多元化的融资方式,为科技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在推动科技企业开展研发创新活动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同时,也降低了资金脱实向虚的倾向。此外,科技金融的发展也为金融机构实现创新型竞争发展搭建了平台,优秀的科技金融机构应能够快速有效识别具备技术转化能力和市场潜力的科创型企业,还能提供财务、运营、研发乃至产业链融合方面的多层次服务。
(二)金融服务为科创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近年来我国高科技产业蓬勃发展,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末,我国已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3万家,178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工业总产值23.5万亿元,高新科技产业占比不断扩大,高技术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已达15.3%。如何利用金融服务助推高科技产业发展、优化国民经济结构,已成为宏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回答的关键问题。在此背景下,我国高度重视科技金融体系建设,积极推动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在科技金融发展中的协同作用,不仅初步建成包括创业投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银行信贷等在内的多元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也形成了以政府引导基金为代表的推动科技金融发展的市场化支持体系,科技金融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三)科技金融发展
要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需要对科技金融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进行分析。一方面,科技创新项目往往投入多、周期长、风险高,研发成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而主流的间接融资方式难以同时满足科技创新企业的资金诉求与金融风险管理诉求。另一方面,科技创新的复杂性导致科创型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较为突出,金融机构乃至政府部门往往难以有效评估科创企业的技术风险,容易因信息不对称引发制度套利,最终影响到科技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因此,科技金融发展迫切需要加强整体规划和政策协调,需要相关监管层理性客观看待并稳步推进科技金融发展。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十七条措施,从持续深化科技金融组织管理机制建设、形成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扎实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加强组织保障和政策协同等方面,提出银行业保险业做好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的工作要求。
(一)金融资源助力企业提质增效
《通知》提出,要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不断提升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质效,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在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方面,金融监管总局鼓励探索完善专业化的科技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构建相对独立的集中化业务管理机制,强化前中后台协同。支持在科技资源集聚的地区,规范建设科技金融专业或特色分支机构,专注做好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进一步细化科技金融内部管理制度,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尽职免责等管理要求,着力做到“敢贷愿贷能贷会贷”。
(二)多元化服务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
金融监管总局持续推动健全适应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的金融体系,加快形成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通知》强调,根据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发展阶段科技型企业的需求,针对性提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金融服务。针对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通知》鼓励金融机构在防控风险的基础上加大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努力提升科技型企业“首贷率”。针对成长期和成熟期科技型企业,《通知》则提出拓宽抵质押担保范围,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强化风险管理、资金归集、债券承销等综合金融服务,帮助科技型企业优化融资结构。
(三)贷款资金用途监控强化企业风险管理
《通知》在鼓励支持和服务科技型企业成长的同时,还提出了风险防控、加强组织保障和政策协同的要求。第一,银行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授信管理,提高资金配置效率,避免多头过度授信。保险机构要提高偿付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健全审慎稳健资金运作机制。第二,银行机构要做好科技型企业贷款差异化“三查”,加强科技型企业风险监测预警,强化资金用途监控,防范资金套取和挪用风险。同时,银行保险机构要建立稳健的业务审批流程,强化业务合规性审查,坚决防止监管套利,严禁银行机构违规开展股权投资业务。
三、影响和下一步具体实施策略
首先,《通知》能够更好地解决金融服务在科技创新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挑战与困难,显示出中央对科技创新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深刻认识,是中央在经济发展中强调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延续和深化。
其次,《通知》各项措施积极、系统、全面。《通知》中对数字金融研发投入、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等把握更为宏观系统,方向判断更为积极新颖。
未来重点工作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要贯彻落实《通知》、实现高质量发展,第一,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建立多元化的科技金融体系。政府紧跟前沿科技方向,与市场协力筛选出具备技术和市场潜力的科技创新赛道。第二,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深度融合,实现科技与金融协同发展。一方面,适应科技创新的金融需求,以金融创新推动科技创新。另一方面,加快金融领域拥抱前沿科技,以科技创新赋能金融服务。第三,提升科技金融政策的支持保障能力,完善科技金融发展配套体系。第四,提高科技金融风险管理和监管水平,确保科技金融发展健康可持续。
做好科技金融这篇大文章,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也是金融实现高质量发展、达成金融强国目标的需要。未来,我们可以期待金融服务在科创企业中发展新优势、培育新动能,也期待各地各部门利用互补互促效应协同,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合力,共同推动科技金融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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