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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处罚局发表专栏文章称,要坚决做到“长牙带刺”,以高质量行政处罚促进金融监管效能提升,推动金融风险防控和市场秩序规范。

消金界注意到,2024年开年以来,金融监管省局和分局开出的行政处罚罚单,主要集中在贷款“三查”方面,被处罚的银行大多是因为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

目前看,贷款资金的流向问题,是金融监管部门检查的重点。其中,贷款管理不谨慎,违规发放消费贷、经营贷,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证券市场,是监管“盯”的最紧、罚的最多的问题。

监管罕见的用“长牙带刺”来表达从严监管的力度,2024年势必会是行政处罚趋严的一年,如何做好贷款“三查”工作,是所有银行都要面对的课题。

从已经发出的罚单看,这个问题涉及到大中小银行。

01 “长牙带刺”:凸显2024年从严监管态度

专栏文章中,金融监管总局处罚局提到,让行政发出“长牙带刺”是从严监管的体现,是解决监管“宽松软”、部分领域监管有效性不足等问题的有效途径。处罚局将强监管、严监管,一贯到底、一严到底、一查到底,增强监管威慑

从防风险的角度提出,“长牙带刺”严格执法,能够打击和及时阻断违法违规行为,将风险遏制在萌芽状态,避免发展成为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处罚局提出“长牙带刺”要把握三个要点——严、准、快。

突出“严”的基调,做到应罚尽罚,切实提高处罚的严肃性。

一是围绕监管中心工作,明确处罚惩治重点。聚焦影响金融稳定的“关键事”、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关键人”、破坏市场秩序的“关键行为”,对重大风险、重点领域、重点业务、重要人员和重要岗位,持续加大处罚力度,严肃惩处违法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严厉打击恶意操纵、套取资金、掏空机构等行为;严肃惩处违规中介机构,严打财务造假、提供虚假证明等行为。

二是保持处罚高压态势,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坚持让做坏事的人付出惨痛代价,严防罚不及损、罚不及得。以零容忍态度惩戒违法违规行为,应罚尽罚,决不允许查而不处、该罚不罚。罚没并举,依法运用“按次”处罚原则,对重大金融风险制造者从严从重处罚,切实让制度有威慑,让违规主体有痛感。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强化涉嫌犯罪行为的移送工作。

三是严格执行“双罚”制度,加大人员处罚力度。严肃惩处违法违规高管,坚决打击监守自盗、内外勾结、利益输送等行为,坚持既“惩首恶”,又“追帮凶”,严肃追究上级相关责任,避免只罚“下”不罚“上”,持续传导合规压力。统筹运用监管强制措施、责令纪律处分、综合施策等监管举措,强化追责问责力度。

坚持“准”的原则,做到过罚相当,切实提高处罚的精准性。

一是严格依法处罚。遵循处罚法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种类与幅度确定行政处罚。遵守法定程序,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提高行政处罚的规范性。

二是坚持过罚相当。秉持实事求是的精神,践行宽严相济的原则,精准认定违规责任,依法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合法、精准地确定行政处罚种类与幅度,努力把板子打准,既不小过重罚,也不大过轻罚,实现行政处罚的公平正义。

三是审慎运用自由裁量权。结合分类施策工作方案,明确监管措施与行政处罚、从轻与从重处罚的适用情形,减少裁量主观随意性,避免为罚而罚,让受罚者心服口服。梳理优化处罚标准,明确“按次”处罚裁量尺度,坚持同案同罚,避免行政执法畸轻畸重,做到统一规范、科学合理、权威高效。

落实“快”的要求,做到快处快罚,切实提高处罚的时效性。

快处快罚是落实总局党委“长牙带刺”部署的具体要求,也是行政处罚工作的现实需要,有利于及时向市场传递“强监管、严监管”导向,迅速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遏制和震慑。2023年以来,行政处罚工作强化统筹力度,案件积压情况有了明显好转,但离快处快罚的及时性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行政处罚局将集成案件审理力量,优化内部审理流程,加快案件审理进度,大力解决案件积压问题。坚持简繁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高处罚效率。同时,通过加强统计、提醒、督促、考核等方式,推动全系统积压案件加快清理。

为了给行政处罚“长牙带刺”夯实基础,处罚局还提到,要研究修订《金融监管总局行政处罚办法》,尽快出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完善《行政处罚委员会工作规则》,研究建立行政处罚系统平台,增强处罚工作的即时性、规范性、系统性管理。

看来,做到行政处罚“长牙带刺”,不仅对金融机构有要求,监管内部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02 新开罚单:多涉及“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

严、准、快这三点,无疑将更多的体现在2024年各级金融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上。

消金界注意到,2024年开年到现在,金融监管总局机关层面,还没有开出罚单。2024年金融监管总局的第一张罚单到底会“花落谁家”,还有待揭晓。

金融监管局省局、分局已经陆续开出多张罚单。

据消金界统计,2024年新开罚单中,绝大多数都涉及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信贷资金管控不到位。

以泰隆商业银行为例,贷前调查严重不审慎,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贴现资金直接回流出票人等原因,1月4日,被浙江金融监管局罚款205万。

中信银行合肥滨湖支行因办理贷款业务存在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他行账户、信贷资金被挪用未被及时发现的行为,1月10被安徽金融监管局罚款35万。

1月11日,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审慎,违规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被云南金融监管局罚款30万。

建设银行双鸭山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对已发现的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未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1月4日,被当地金融监管局罚款30万。

中国银行七台河分行则因信用卡业务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

此外,山西五台农商行、邮储银行普洱分行、交通银行四平分行、浦东恒通村镇银行,都因为贷款“三查”执行不到位,受到当地金融监管局的行政处罚。

金融监管局分局层面的行政处罚,主要集中在贷款“三查”的执行上,具体问题涉及发放贷款不谨慎,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房市,贷款支付方式不合规,未发现贷款资金被挪用造成不良贷款。

整体看,信贷资金流向管控不到位,是近来银行被监管处罚的核心问题。而这个问题不仅仅是中小银行,大银行也是屡屡“踩雷”。如何切实做好贷款“三查”,对银行来说,仍然是2024年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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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首图来自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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