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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研究员、金融发展与监管科技研究中心主任,《清华金融评论》主编张健华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推出系列政策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八方面31条具体要求,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做出全面部署,成为指导和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民营经济在稳定经济增长、增加就业、促进增收、保障民生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我们常用“56789”来概括民营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即民营经济为经济社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金融是其中重要一环,为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2023年11月,人民银行联合八部门发布的《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推出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25条具体举措,强调从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出发,为民营企业做好多元化的资金供给。受益于各项政策支持,2023年我国民营企业贷款同比增长12.6%,较上年末高1.6 个百分点。

尽管我国持续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但对如何持续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增强支持民营经济稳定性、连续性,提振民营企业信心,仍有诸多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为此,《清华金融评论》本期封面专题围绕如何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等角度,深入探讨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的有效路径。

我们认为,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前提下,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除落实、落细党中央、国务院已经出台政策外,还需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建设:一是加强思想引导和理论研究,加强对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经济制度中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研究,广泛形成社会共识,凝聚民营经济发展合力;二是加强法制建设,以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为契机,系统性规划并出台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法律保障措施,确保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接受法律保护,从制度和法律层面给民营经济长远发展吃“定心丸”。

在遵循以上基本原则前提下,从金融视角来看,金融部门仍需要进一步精准施策、重点发力,畅通贷款、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疏通民营企业融资堵点。信贷方面,要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金融资源配置给民营企业,加大对普惠金融、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民营企业支持力度;债券方面,要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扩容增量、稳定存量;股权融资方面,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强化区域性股权市场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服务,同时,完善风险投资市场,积极培育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早期投资力量,增加对初创期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投入和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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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首图来自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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