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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正联同全球各地的监管机构,携手遏制违法金融网红的活动。这些金融网红非法兜售金融产品或服务,致令数以百万计的社交媒体用户面临风险(注1)。

证监会和国际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组织(国际证监会组织)的其他成员明白到,违法的金融网红活动往往是无分国界的全球性现象,国际合作对于处理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因此,在2025年6月2日的一周内,有关监管机构共同参与了“全球打击违法金融网红行动周”(Global Week of Action Against Unlawful Finfluencers)(注2及3)。

在这项举措中,多家监管机构运用监管和执法权力来打击金融网红的非法活动,并进行教育计划及提高消费者意识活动,藉以提醒投资者注意在接触金融网红具误导性的内容后作出投资的风险。

证监会行政总裁兼国际证监会组织亚太区委员会(Asia-Pacific Regional Committee)主席梁凤仪女士表示:“鉴于违法的金融网红日渐增多并在社交媒体上吸引大量追随者,证监会全力支持国际间采取多管齐下的协调方针以应对这一现象。证监会透过监察工作、执法行动及投资者教育等途径来维护市场廉洁稳健和保护广大投资者,有关工作的成效将会因为监管同业之间的合作而大为提高。”

她续指:“作为本会教育工作的一环,我们必须强调个人责任的重要性。投资者应成为自己的第一道防线,在有意作出任何投资之前,核实金融网红的监管状况和可信性,审慎评估他们分享的投资观点,并彻底查证资讯的真伪。”

证监会的监管行动

在监管方面,证监会于2025年4月展开主题视察,目的是要评估券商在聘用金融网红和数码平台宣传金融产品及服务时,有否遵守适用的监管规定。视察的范围涵盖审阅特定券商对金融网红和数码平台进行的尽职审查,乃至评估它们在这方面的监察,以确保有关金融网红和平台不涉及任何无牌活动或不正当行为。

作为其监管工作的一部分,证监会计划向持牌法团发出指引,概述它们在聘用金融网红和数码平台作宣传时应达到的标准。

证监会的执法行动

证监会对金融网红的违法活动采取了一系列广泛的执法行动,包括暂时吊销一名金融网红的牌照,而该人早前被裁定在其牌照范围外透过聊天群组提供投资意见的刑事罪名成立;证监会亦对另一名涉嫌无牌进行受规管活动的金融网红展开了刑事检控程序(注4)。

证监会积极进行监管工作,包括曾力促某海外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终止与金融网红的联营安排,从而阻止该平台针对香港公众作宣传,并与社交媒体平台进行沟通,以删除冒认公众人物及宣传非认可投资产品的社交媒体帖文和帐户。证监会亦透过搜查行动,中止了由违法金融网红举办的一项活动,并于该行动期间及之后向这些金融网红发出终止及停止函。

投资者教育

证监会一直透过其行之有效的系统 —— 无牌公司及可疑网站名单,提醒公众提防那些在社交媒体上冒认或冒充金融网红的骗徒,并鼓励公众善用国际证监会组织发布的最新版全球警示系统 —— 国际证券及商品警示清单(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 Commodities Alerts Network,简称I-SCAN)(注5及6)。

为继续推进“咪做水鱼”反诈骗宣传活动,证监会藉着其反诈骗Instagram专页上的原创音乐短片和多则帖文,以及大众媒体广告,为业界和广大投资者而设的研讨会及社区外展活动等渠道,提醒公众注意金融网红相关陷阱及其他常见投资诈骗手法(注7)。

2025年5月至6月期间,证监会透过大众媒体广告及专题电视节目,进一步加紧宣扬这些防骗讯息。未来数月,证监会将展开更多具针对性的传讯工作,务求提升广大投资者的反诈骗意识和抵御能力。


备注:

1. 金融网红是指那些利用社交媒体平台推广金融产品并与追随者分享投资见解及建议的网络红人。虽然许多金融网红都是合法行事且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但有些人可能在未获认可的情况下,通过网上短片及帖文非法兜售金融产品或服务,并且在过程中以很大机会是伪装的奢华生活作为招徕,藉以塑造成功的形象。这些人士可能未获证监会发牌,因此不得向香港投资者提供有关证券及期货合约的建议。

2. 国际证监会组织是一个由证券监管机构组成的国际组织,负责制订及推动各成员遵从国际公认的证券监管标准。其成员来自130多个司法管辖区,监管着全球95%以上的证券市场。

3. 参与“全球打击违法金融网红行动周”的其他国际证监会组织成员包括:

  • 加拿大阿尔伯达省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Alberta Securities Commission)
  • 加拿大魁北克省金融市场管理局(Autorité des marchés financiers)
  • 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事务监察委员会(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Commission)
  • 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省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British Columbia Securities Commission)
  • 意大利全国证券交易所监察委员会(Commissione Nazionale per le Società e la Borsa)
  • 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 加拿大安大略省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Ontario Securities Commission)
  •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证券商品委员会(Securities and Commodities Authority)

4. 请参阅证监会于2024年6月20日就有关定罪发出的新闻稿,证监会于2025年3月20日就所作纪律处分发出的新闻稿,及证监会于2025年5月8日就提起刑事法律程序发出的新闻稿。

5. 请查阅证监会的无牌公司及可疑网站名单以了解更多资料。

6. 请查阅国际证监会组织发布的I-SCAN(只备有英文版)。

7. 请参阅证监会于2024年12月13日就推出有关宣传活动发出的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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