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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案例中心 编译:谢彬彬】
2025年11月,世界经济论坛(WEF)与毕马威(KPMG)联合发布《从风险到回报:解锁私人资本用于气候与增长》白皮书,聚焦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EMDEs)的气候融资缺口问题。报告指出,EMDEs作为气候变化中最易受影响的群体,同时也是低碳转型的关键阵地,2030年之前每年需要2.4万亿美元的气候资金,其中1万亿美元需来自外部融资,而私人资本将成为填补这一缺口的核心力量。当前,全球气候融资额远远未满足需求,需要通过系统性改革与多方协作,破解私人资本流动的结构性障碍。
气候融资现状:缺口显著,结构失衡
2023年,全球气候融资总额达1.9万亿美元,但流向EMDEs的资金仅为3320亿美元,占其2030年年度需求资金(2.4万亿美元)的14%。其中,EMDEs可通过国内渠道筹集的资金约1.4万亿美元,剩余1万亿美元需来自外部资金,且这一数字到2035年将增至1.3万亿美元。尽管新集体量化目标(New Collective Quantified Goal, NCQG)等国际机制旨在2035年前每年筹集3000亿美元,但仍存在7000亿美元的年度缺口,凸显了私人资本的不可或缺性。
私人资本则面临增长不足且结构不均的现状。2021-2023年,EMDEs的私人气候融资从950亿美元增至1870亿美元,虽然翻倍增长但规模依然有限。其中,国际私人气候资金仅从170亿美元增至360亿美元,需在2030年前增长28倍才能达到每年1万亿美元的目标。结构上,国内私人资本占比超80%,主要依赖家庭低碳技术采购;国际资本则集中于少数行业和地区,75%流向电力等能源部门,拉丁美洲、中亚及东欧接收了超50%的私人气候资金,而撒哈拉以南非洲、东亚等地区资金严重不足。
此外,私人资本的项目投资也存在结构失衡。资金高度倾向于减排项目(Mitigation Projects),投资占比达96%,仅有1%的资金流向适应项目(Adaptation Projects)。这一失衡源于两类项目的模式差异:减缓项目侧重于从源头减少气候变化的影响(如减排技术),适应项目旨在增强系统应对已发生或不可避免的气候变化能力(如防洪设施建设)。适应项目缺乏可货币化收益、风险分散且需大量优惠资本支持,而减排项目具备成熟商业模式和可预测现金流。此外,数据透明度不足、项目规模碎片化、政策不确定性等因素,进一步抑制了私人资本对适应项目的投入。
六大优先行动领域:解锁私人资本的解决方案
1. 改善可融资项目渠道
核心障碍是EMDEs缺乏符合投资者风险-收益要求的规模化项目,多数项目因规模过小(低于2000-5000万美元)无法覆盖尽职调查成本。解决方案包括:短期通过公私合作强化早期项目培育,支持气候科技初创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中期上可建立需求聚合平台,整合碎片化项目;长期来看,可扩大私人投资者与多边开发银行(MDBs)的联合贷款规模,将气候适应层嵌入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2. 提高数据透明度与本地市场情报
信息不对称是私人投资的主要障碍,32%的受访投资者将"更好的数据与透明度"列为最有效的资本动员工具。解决方案可包括:短期可搭建国家级气候投资数据平台,标准化数据口径;中期上可推动全球投资者与本地企业建立合作,减少信息鸿沟;长期维度上可采用数字化信贷分析工具,降低尽职调查成本,提升风险评估的一致性。
3. 动员本地资本
EMDEs国内资本池的规模庞大(例如非洲仅国内资本池就达4万亿美元),但多集中于主权债务市场。解决方案包括:短期上可部署本地信贷担保工具,降低本地银行和投资者风险;中期来看,可扩大本币绿色金融工具供给,减少汇率风险;通过政策激励引导养老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参与气候项目,打造稳定的国内资本基础。
4. 简化风险分担机制
现有风险分担工具(如混合融资、政治风险保险)存在定制化程度高、获取复杂、成本高昂等问题。解决方案包括:短期可开发人工智能驱动的气候融资平台,自动匹配投资者与风险缓释工具;长期可标准化风险分担机制,扩大气候保险覆盖面,通过分层担保等模式降低私人资本风险。
5. 提升政策与监管确定性
政策波动、税收制度不透明、国家自主贡献(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NDCs,指各国根据自身国情制定的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缺乏可操作性,导致投资者信心不足。解决方案包括:短期可将NDCs转化为较清晰的行业投资路线图,明确融资策略;长期上建立稳定的国家平台,整合NDCs目标、国家发展规划与项目渠道,优化税收政策与审批流程,减少投资壁垒。
6. 扩大股权融资结构
EMDEs气候融资以债务为主(私人融资中占比52%),股权融资占比47%且多源于家庭采购,机构股权参与不足。解决方案包括:短期可投入催化性股权资本(catalytic capital),由捐赠国、气候基金、多边开发银行提供风险承担型资本;中期通过多边开发银行的平台型投资吸引本地和国际股权资金;长期上通过YieldCos、DevCos等金融工具整合小型项目,满足机构投资者的规模要求,提供退出渠道。
关键机制:《巴黎协定》第六条款的核心作用
《巴黎协定》第六条款(Article 6)通过建立国际碳信用交易框架,为EMDEs动员气候资本提供了创新路径。其核心机制包括国家间碳信用转让(6.2条)和集中式碳市场(6.4条),通过标准化规则、透明交易追踪和避免双重计算等方式,构建高诚信碳市场基础设施。
目前,已有超过1389个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项目申请过渡至6.4条框架,赞比亚、泰国等国已出台相关国家框架。报告建议,需加快第六条执行细则的落地,强化国家登记册互联共享,为非洲等地区的开发者提供市场准入支持,并将第六条项目与混合融资模式相结合,通过碳信用交易收入来填补适应项目的可行性缺口。未来5~10年,全球碳信用供给预计将增长20~35倍,为早期参与者提供塑造市场的机遇。
利益相关方的角色与行动
解锁气候领域的私人资本,需要政府、私人部门、多边机构等多方协同:1)机构投资者:将长期投资组合的一部分配置于EMDEs混合气候融资工具,参与联合贷款和共同投资平台;2)商业银行:加入气候联合贷款项目,通过与多边机构合作降低绿色贷款风险;3)企业投资者:建立采购联盟整合低碳产品需求,支持供应链脱碳行动;4)EMDEs政策制定者:运营国家层面的平台,提供可预测的政策环境,并在项目早期对接私人投资者;5)多边开发银行与发展金融机构(DFIs):提供催化性股权资本,避免对私人资本产生挤出效应,聚焦高风险、欠发达的领域;6)保险公司:早期参与项目风险评估与定价,扩大气候保险覆盖范围,提升项目的可融资性。
综上,EMDEs的气候转型与经济增长离不开私人资本的规模化投入,这需从"愿景"转向"执行",通过六大优先领域的协同行动,破解项目、数据、风险、政策等多重障碍。报告强调,气候融资不仅是数字与回报的问题,更是通过有计划的资本配置放大积极影响的过程。只有通过多方协作、创新金融工具与稳定政策环境的结合,才能让私人资本成为EMDEs气候行动与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实现从气候危机到韧性、包容增长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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