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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高管腐败“前腐后继”的乱象,在金融领域持续引发关注,且覆盖城商行、股份行、国有大行等各类机构。城商行中,包商银行、恒丰银行、锦州银行再到吉林银行四任董事长相继落马,腐败链条绵延不绝;股份行与国有大行亦未能幸免,中国银行原行长刘连舸、浙商银行原董事长沈仁康及原行长张荣森,乃至四大行浙江省分行前行长悉数沦陷,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

这些案例不禁让人追问:是城商行公司治理存在先天缺陷吗?可股份行、国有大行的治理体系更为完备,为何同样难以幸免?

金融领域权力集中、资源密集,银行高管本应是金融秩序的维护者,却屡屡突破底线,即便监管与管理制度看似完备,仍未能彻底遏制。这一问题的症结,并非单一因素所致,而是人、监督、管理等多重维度存在的深层矛盾交织叠加的结果。

一、腐败是人为的原因吗?出淤泥难不染?

从人的层面看,个体思想蜕变与利益诱惑的博弈是腐败的内在诱因。以吉林银行的秦季章为例,其成长于招商银行这一业内公认的规范体系,甚至主动开设公众号分享行业见解,看似具备成熟的职业素养与正向价值观,最终却身陷腐败泥潭。

这背后,是金融行业高收益、高诱惑的环境对个体定力的持续侵蚀。部分高管随着职位提升,手握信贷审批、项目决策等关键权力,面对资本围猎时,逐渐突破职业底线,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更值得警惕的是,长期处于行业顶端形成的特权思维,让一些人忽视规则约束,误以为能够规避惩戒,进一步助长了腐败冲动。

二、腐败是监管不足吗?三道防线的铁栏关不住手?

银行业不仅受银保监等外部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内部亦设有纪委、首席合规官等监督岗位,更构建了包含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在内的多层次监督体系,形成所谓“三道防线”的风险防控架构,内外协同的监督框架看似无懈可击。

但实践中,外部监管存在“滞后性”难题,面对银行复杂的业务流程与创新产品,监管难以实现全流程、无死角覆盖;

外部审计多为周期性开展,难以实时捕捉动态腐败线索。

内部层面,监督更受“上下级关系”掣肘,内部审计、纪委、合规部门的人事、经费多依附于银行本身,监督权力难以独立行使。

更关键的是,所谓“三道防线”在实际运行中,更多聚焦于约束基层员工的日常操作规范,对高管的权力运行却缺乏有效制衡,防线最终成了防员工的“紧箍咒”,却没能防住手握重权的领导。部分高管甚至利用权力影响力干预监督流程,使得监督机制沦为“纸面摆设”,无法形成有效震慑。

三、腐败是管理漏洞吗?制度流程管人管事却管不住高管?

银行体系内的党委前置研究程序、“三重一大”决策规范等制度,本意为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决策风险。但在实际执行中,部分制度被人为变通。有的党委前置研究流于形式,对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关键事项,未能充分发挥把关作用;“三重一大”决策中的集体讨论环节,常因“一把手”的话语权优势演变为“一言堂”,集体决策沦为个人意志的背书。

制度和流程执行的弹性空间,让权力寻租有机可乘,使得看似严密的管理体系难以形成有效约束。

笔者认为,银行高管腐败屡禁不止的根源,并非单一环节的缺失,而是多重因素叠加。人的思想防线是第一道关卡,监督体系的独立性与有效性是关键保障,而制度执行的刚性则是最终底线。

唯有破解三者间的深层矛盾,让思想教育入脑入心、监督体系真正独立权威、管理制度刚性落地,才能彻底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守护金融领域的清朗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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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首图来自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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