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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贷后催收,现在开始要讲文明懂礼貌了。不然催猛了反过来被投诉,波及信贷机构弄不好也要吃罚单。催收不止要自报家门,还要注意时间和节奏。晚10至早8,债务人睡了,可不能打扰。

就更不用谈出格的手法:电话轰炸、假装公安或法院、诱骗恐吓威胁、泄露隐私,这些当然统统明令禁止。

过去还有一个催收屡试不爽的方法:“爆通讯录”。债务人不还钱,就去骚扰他爹妈家长、三亲六眷、同学朋友,毕竟多得是“儿子欠债老子还”的案例,也多得是债务人丢不起这个脸,咬咬牙拼拼凑凑还了算了。

但这些催收行为现在也受限了;除非,债务人电话打不通,才能找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不过如果对方没表示愿意代偿,就不能催收无关第三人,只能去客客气气要个债务人联系方式、或请他代为转告,过程中还不能透露债务人的金融信息。

这些“红线”和“底线”,出自中国银行业协会近日正式发布的《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试行)》。《指引》共七章五十四条,我给各位附在了文末。

除了规范催收行为,《指引》还从第三方机构管理、内控建设等维度构建全流程规范。

在整体针对催收端的合规体系上,新发布的《金融机构催收指引》与此前实施的聚焦互联网场景的《互联网金融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风控指引》形成协同——被监管机构覆盖了全业态。

一个大背景是,“零壹财经”在分析文章中提及,当前,我国正通过消费贷贴息、降低融资成本、优化消费信贷供给等一系列政策举措激发消费潜力,助力消费市场复苏。个人消费信贷作为连接金融与消费的重要纽带,其健康循环既关乎促消费政策落地成效,也涉及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与消费者合法权益。所以,“双指引”的落地实施正当其时。

催收行为方面,《金融机构催收指引》明确量化管控标准:1,未经债务人同意,严禁在每日晚22:00至次日早8:00进行电话催收、外访催收及其他催收;2,债务人电话未接通的,催收人员对债务人同一联系方式尝试拨打次数当天不宜超过6次;与债务人另有约定除外。

此外,《金融机构催收指引》还禁止通过散布他人隐私、非法获取个人信息,采用恐吓、辱骂、欺诈、威胁、暴力、涉黑等不当手段开展催收;禁止在公众场所张贴催收公告、律师函等文书;若出现不良贷款转让情形,会员单位应当按照合约约定或法律规定允许的方式及时告知债务人债权关系转移情况;外访催收应安排不少于两名催收人员等。

在第三方催收机构治理方面,《金融机构催收指引》创新建立“白名单公示制”,要求会员单位将合作催收机构名单在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从准入环节强化透明度;同步设立以合规为核心的考核问责机制,明确违规机构的黑名单准入与合作终止流程,强化对外部合作方的风险隔离。

在内控与行业协同方面,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催收全流程风控体系,覆盖人员资质审核、信息安全保护、投诉处理与应急机制等关键环节;鼓励AI催收等技术创新的同时,明确技术使用边界。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金融机构催收指引》首次明确提出 “推动行业建立违法违规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打击逃废债与金融黑灰产”,通过行业协同治理,既保障金融机构合法债权回收,也遏制恶意逃废债与“反催收联盟”等黑灰产滋生。

[Source]

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首图来自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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