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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5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发布了三项环境风险管理指南,针对银行、保险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统称“金融机构”)分别提出监管要求,以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转型风险与物理风险。该文件是对2020年发布的《环境风险管理指南》的补充。
新指南旨在支持金融机构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与管理能力,增强应对气候相关风险的韧性。为此,新加坡金管局要求金融机构以风险相称的方式建立转型规划流程,考虑业务模式风险状况及运营地具体情况。具体要求包括:
- 前瞻性调整:通过调整业务模式、治理和风险管理实践,前瞻性地评估和管理气候变化引发的物理风险与转型风险。
- 审慎客户沟通:与客户及被投资公司进行接触,以更好了解其面临的气候风险及管理情况,避免不加区分地撤出信贷、保险覆盖或投资,从而支持更广泛的金融稳定。在进行数据收集时,应考虑客户的风险重要性。
- 能力建设:随着气候风险相关数据和方法论的不断完善,金融机构应紧跟气候风险计量与管理知识和能力的发展。
与2020年指南类似,此次发布的指南针对不同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模式差异进行了细化,并吸纳了早前公众咨询及与业界沟通的反馈意见。新指南将在18个月的过渡期后,于2027年9月正式生效。
新加坡金管局副局长Ho Hern Shin表示,这些指南支持金融机构建立应对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的管理能力。金融业在支持客户应对气候变化风险方面扮演重要角色。通过以风险相称的方式与客户及被投资公司接触,金融机构可以更好地建立风险抵御能力,支持更广泛的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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