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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正加快完善数字资产监管框架。2026年6月1日,香港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浩濂在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表示,继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及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相继落地后,下一步将针对虚拟资产交易、托管、提供意见及管理服务推出全面的拟议监管制度,目标于今年内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

监管原则: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

陈浩濂介绍,经公众咨询并总结意见后,香港特区政府将秉持“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原则,规定任何人在香港从事虚拟资产交易、托管、提供意见或管理等业务,除非获得豁免,否则必须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发牌或注册。认可机构及储值支付工具持牌人如提供相关服务,亦须向证监会注册。

覆盖范围与现有金融监管框架对齐

拟议监管制度的涵盖范围,将分别与《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第1类(证券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基本一致。针对虚拟资产托管服务,发牌制度将聚焦于管理在香港保管客户虚拟资产私钥的相关风险,以加强客户资产安全。

严格合规要求与罚则

持牌人或注册人必须符合适当人选准则,并在财政资源、知识经验、风险管理、财务汇报及客户资产保障等方面达到严格标准。拟设罚则与现有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制度保持一致,任何人在未获发牌或注册的情况下,在香港或境外向香港公众积极推广相关虚拟资产服务,即属违法,以保障投资者。

不设“被当作已获发牌”过渡安排

香港特区政府明确表示,不打算为现有服务提供者设立“被当作已获发牌或注册”的过渡安排。陈浩濂强调,将充分考虑市场参与者调整业务模式所需的时间,以确定监管制度的生效日期。他鼓励所有正在或有意从事相关虚拟资产业务的机构尽早与证监会联络,启动预办申请程序。

香港数字资产生态持续扩张

自2022年10月发布首份政策宣言以来,香港数字资产行业稳步发展。去年6月发布的《政策宣言2.0》进一步明确了构建可信赖、重创新的数字资产生态圈愿景。目前,数码港Web3基地已汇聚超过310家第三代互联网公司。根据最新《全球金融中心指数》,香港在金融科技领域排名全球第一。此外,香港已有13家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并已发出两个稳定币发行人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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