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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宣布,政府与执政党共同党召开协商会议,并正式敲定可持续发展(ESG)披露路线图的最终版本。

此前,FSC已将建立ESG披露规则列为本届政府的核心政策议题,并持续征求各方意见。数月来,机构投资者、非政府组织、专业团体、行业协会及企业界纷纷建言。其中,机构投资者要求扩大披露主体范围,以提高ESG数据在投资决策中的实用性;同时,韩国国会已有多个修订《金融投资服务和资本市场法》(FSCMA)的提案,意图将ESG披露纳入企业年报的法定披露内容。此外,近期中东局势推升能源价格不确定性,有效管理气候与能源风险已成为国家和企业确保可持续增长的必要战略。在此背景下,韩国政府与执政党同意对原路线图进行升级,加快时间表,并建立全面配套支持体系,为企业提供充足、有效的帮助。

ESG披露路线图具体内容

(一)披露时间表与适用范围

披露主体将分阶段扩大,较原计划提前实施,并使主要KOSPI上市公司率先承担披露义务。具体安排如下:

  • 2028年(2027财年)起:合并资产总额达10万亿韩元及以上的KOSPI上市公司须履行ESG披露。
  • 2029年起:门槛降至5万亿韩元。
  • 2029年之后:当局将在审视2028—2029年披露实践与条件后,考虑自2030年起进一步将门槛降至2万亿韩元。

为促进合并ESG披露的顺利落地,在首个披露年度,企业可豁免合并那些资产和销售额均不足合并基数10%的子公司。

按此时间表,须履行披露义务的企业(含子公司)数量:2028年为291家,2029年增至3,171家。

(二)披露方式与安全港规则

ESG披露将从2028年(2027财年)起,以修订后的FSCMA所规定的企业年报形式正式实施。为此,当局将在今年内推进相关规则修订。同时,当局计划引入“安全港”规则,前提是不与披露责任和公信力的维持相冲突。

  • 前三年过渡期:为确保平稳落地并鼓励主动披露,企业可就其提供的全部ESG披露信息,免于FSCMA下的损害赔偿、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但当局将严格依据FSCMA,通过损害赔偿和行政处罚严厉打击故意的“漂绿”行为,以维护整体披露可信度。
  • 三年后:将针对ESG披露的特殊性引入安全港规则。对于具有不确定性的信息内容(如涉及未来风险的预测、温室气体排放的估算,或由第三方或合作企业采集的数据),只要企业基于合理依据和最佳判断如实履行披露义务,即可免除FSCMA下的损害赔偿、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三)第三方验证

为确保法定披露的可信度,将通过修订FSCMA引入第三方验证制度。但考虑到培育相关专业人才需要缓冲期,该验证义务将从2030年(即披露要求生效两年后)开始实施。验证范围及验证服务提供商的准入细则,将在该要求施行前通过相关规则修订予以明确。

(四)范围三排放披露延期

对于范围三(Scope 3)温室气体排放的披露,考虑到企业需要时间建立计算和产出排放数据的基础设施,各类披露主体的范围三披露要求将推迟三年:

  • 合并资产10万亿韩元及以上的企业:自2031年起披露范围三;
  • 合并资产5万亿韩元及以上的企业:自2032年起;
  • 合并资产2万亿韩元及以上的企业:预计自2033年起。

此外,依据《中小企业基本法》归类为中小企业且不属于高碳排放者的,将豁免范围三披露义务。

与此同时,为响应企业和投资者的多元需求,当局鼓励企业向韩国交易所(KRX)自愿提交ESG披露。KRX将升级其自愿披露系统,以便非强制披露义务的上市公司也能按照韩国可持续性准则委员会(KSSB)制定的标准披露可持续性报告。自愿披露的企业,在KRX评选优秀披露企业时将获得加分优势。

合规援助与披露数据应用

当天的协商会议还邀请了气候环境能源部(MCEE)、产业通商资源部(MOTIR)及中小风险企业部(MSS)的官员参与。会上讨论了多项支持措施,旨在提升企业ESG披露能力,并更好地应对全球气候与环境相关法规。

(一)披露实务的基层协助

韩国会计研究院(KAI)将在重点行业企业中开展试点测试。金融监督院(FSS)、KRX官员及民间专家将共同梳理ESG披露的常见问题,制定最佳实践指南,供其他企业在准备披露时参考。

此外,MCEE计划开发气候风险综合平台,预计于2028年推出。该平台将成为韩国企业分析气候相关风险的重要工具,目前韩国企业不得不依赖昂贵的海外分析程序。

(二)供应链数据开发与管理

为准备范围三披露,MCEE计划在2028年前完成15大出口行业的范围三排放分行业指南。同时,MCEE将在2028年前建立约1,000组生命周期清单(LCI)数据库,作为企业无法直接从合作方获取排放数据时的次级数据来源。

MOTIR将着手开发产业供应链ESG平台,以提高ESG数据管理效率。该平台投入使用后,合作企业的一次数据输入可为多家企业的ESG披露所利用。

(三)ESG咨询项目

政府计划扩大ESG管理和披露流程咨询项目的供给。MOTIR将为合并资产2万亿韩元及以上(即未来将纳入强制披露范围)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FSC则计划加强对政策性金融机构“共同成长伙伴计划”项下合作企业的ESG咨询及资金支持。MCEE和MSS也将各自推出咨询项目。

(四)提升ESG披露数据的实用性

会上还讨论了促进机构投资者和金融公司扩大使用ESG披露数据的方案。韩国国民年金公团计划在整体基金管理中扩大ESG披露数据的运用。为鼓励其他机构投资者在履行信义义务时更积极地考虑ESG因素,韩国当局将检查其尽责管理守则是否包含ESG因子运用条款。此外,韩国当局还将研究鼓励金融公司在提供转型融资时更主动地使用ESG披露数据。

后续计划

韩国政府与执政党在本次会议上同意尽快启动相关立法程序,以落实ESG披露路线图。为此,双方商定于今年7月内即提出FSCMA修正案草案。

同时,将设立由相关部委、机构、企业及民间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负责推进FSCMA修订,并研究引入第三方验证制度的具体方案。该工作组还将持续跟踪企业准备ESG披露的进展,确保援助措施充分、有效。

(注:上述译文由DeepSeek协助完成,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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