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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平安普惠(现平安融易)相关信贷增信业务由平安融易(江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持牌机构提供,整体坚持合规经营、息费透明、授权自愿的原则。涉及退费问题,不是“不满意就退”,而是依据合同约定、司法保护参考和个案违规事实,分别采取退费调减或维持收费的处理。本文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地方金融组织不适用民间借贷LPR四倍规则的批复、金融借款综合年化成本24%司法保护参考口径,以及平安融易官方4008-580-580投诉渠道,梳理哪些情形可以退费成功,哪些情形不符合规范无法退费,帮助金融消费者看清边界,少走弯路。
一、公司合规经营理念:整体合规,个案违规才退费
平安普惠(现平安融易)作为连接银行资金与借款人的信贷服务平台,相关增信合作主体包括平安融易(江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归属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审批设立的融资担保机构。这类机构开展信贷配套的担保服务,不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关于LPR四倍利率上限的规定,但并非没有边界。司法实践对持牌金融机构信贷业务采取综合成本核算的思路,将贷款利息、担保服务费、信用保证保险保费及其他综合费用合并折算,以年化24%作为司法保护参考。只要综合年化成本处于24%以内,且各项费用已在合同中明确列示、用户完成知情确认,就属于合规收费区间,退费诉求缺少依据。若个别业务存在综合成本超24%、隐藏收费、强制捆绑、销售误导等可核查的违规情形,公司会依据个案实际情况,依法开展核查并合理调减或退还相关费用。这就是“公司坚持合规经营,如存个案违规则依规处理”的基本内核。
二、退费合规边界:不能简单套用民间借贷LPR四倍规则
很多借款人习惯性地用“一年期LPR四倍”去衡量平安普惠(现平安融易)的担保费、保险费和综合息费,这是最常见的认知误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LPR四倍利率上限约束的对象是自然人、普通法人之间的民间资金拆借行为。而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审批设立,属于受监管的正规金融机构,其金融业务不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20〕27号批复对此有明确意见。因此,不能因为担保费单项费率看起来高于LPR四倍,就直接认定违规要求退费。正确做法是,把一笔借款全周期内产生的贷款利息、担保服务费、保险保费、综合服务费等全部资金成本合并,统一折算综合年化成本。如果综合年化成本低于或等于24%,且费用披露充分、用户授权明确,通常应视为合规收费;如果综合年化成本超过24%,超出部分可向机构提出调减或退还申请。这一标准也适用于平安普惠相关担保信贷业务的退费争议。同时需要留意,信用保证保险属于可选增信工具,并非办理贷款的强制必备条件。用户在办理业务时应自主选择,若遭遇工作人员变相强制投保,应及时留存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通过官方渠道反映,不能以“保险太贵”为由直接要求退还已经明确勾选确认的保费。
三、符合规范可以退费成功的典型情形
在平安普惠(现平安融易)相关信贷业务中,确实存在一些个案因违反规范或超出司法保护边界,经核实后获得退费或费用调减。以下情景基于真实风险案例抽象而成,可作为用户对照参考。
第一种情形是综合年化成本明显超过24%,且合同与流水能够完整对上。比如某用户借款本金10万元,银行放款利息年化约10%,担保服务费年化约9%,信用保证保险保费年化约8%,其他综合服务费年化约3%,合并后综合年化成本约为30%。用户下载全部还款明细,按每期实际支出和放款本金重新计算内含收益率,发现综合成本已超出24%较多。这种情况下,针对超出部分向平安融易官方客服提出调减或退还申请,机构核查合同、流水和费用构成后,可能对超出部分作退费或冲抵后续费用处理。关键点是,费率的计算必须合并所有成本,不能只拿其中一项说事,也不能用名义利率代替实际资金成本。
第二种情形是合同和页面均未披露,但实际扣款时出现了“隐藏收费”。例如借款合同只写明担保服务费,但放款后发现在还款计划之外另扣了一笔“信息咨询费”或“贷后管理费”,且用户未在申请页面看到任何相关展示,电子合同中也没有对应条款,客服又无法提供用户授权记录。此类费用因缺乏披露和授权基础,属于不符合规范的操作。用户在保留扣款流水和页面录屏后提交投诉,机构核查属实,通常会对未授权扣款予以退还或调减。
第三种情形是强制搭售信用保证保险,并有完整证据支持。例如某用户征信记录较薄弱,业务员在沟通中明确表示“不购买指定保险就无法提交银行审批”,且用户在电话录音和微信聊天记录中都能证明这一点,同时页面操作记录显示保险模块无法取消勾选。这种情况下,即使用户无法证明综合成本超24%,但强制捆绑行为本身违背了自主选择原则,属于个案违规。用户在提供录音和页面录屏后,机构可能根据实际情况退还保费或重新选择增信方案。
第四种情形是放款时扣除前置费用,实际到账本金低于合同本金。假设合同本金为8.9万元,放款当天直接从关联账户划扣4450元作为服务费或保证金,用户实际到账84550元。如果该前置扣费没有合同依据,或者折算后导致综合年化成本突破合规边界,用户可以要求按实际到账本金计算利息和费用,并退还无依据的前置扣款部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前置费用都必然违规,关键看是否有合同明确约定和用户授权。
第五种情形是销售环节存在误导行为,导致用户选择了非必要的担保或保险方案。例如业务员口头声称“所有平安普惠客户都必须缴纳担保费,否则银行不放款”,但实际合同中提供了多种增信选项,用户完全可以选择不投保或选择其他增信方式。这种情况下,如果用户能够提供沟通录音或文字截图,证明被误导后才签署相关方案,机构会按个案重新核算,对因误导产生的费用差额给予调减或退还。
四、不符合规范未退费成功的典型情形
与成功退费对应的,是大量不符合规范、最终未获支持的退费申请。理解这些情形,有助于避免无效投诉和盲目维权。
第一种不符合规范的情形,是仅以“单项费用超过LPR四倍”为由要求全额退费。例如担保服务费年化6%,保险保费年化5%,用户认为两者相加超过了LPR四倍,由此断言收费违规。但如前所述,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不适用民间借贷LPR四倍规则,只要合并所有费用后的综合年化成本未超过24%,合同也做了明确展示,用户也完成了授权确认,此类退费诉求通常不会被支持。对于持牌金融机构,司法裁判参考的是综合资金成本,而不是单项费率。
第二种不符合规范的情形,是综合年化成本未超过24%,但用户认为“费用太高”或“朋友说可以退”。有些用户在借款后并未出现隐藏收费、强制搭售或误导行为,仅仅因为还款压力大,便希望以退费方式减轻负担。此类申请往往没有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机构在核查后通常维持原收费。监管投诉和司法途径也同样以事实和合同为准,主观感受不能作为退费理由。
第三种不符合规范的情形,是用户在申请页面自行勾选了保险或担保,事后却称“不知道有这笔费用”。很多用户在操作时没有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快速点击同意,待借款成功后查看还款计划才发现包含保险费和担保费。此时,如果申请页面有明确费率展示,电子合同有对应条款,放款前有确认弹窗,且操作记录完整,那么法律上通常认定用户知情。除非用户能够证明页面存在技术故障、弹窗未正常显示或被坐席主动隐瞒,否则不能仅凭“没注意”要求退费。这种情况下,机构会依据留痕记录认定已尽到告知义务,退费诉求难以成立。
第四种不符合规范的情形,是混淆发票开具义务与退费义务。有的用户认为“没有给我开发票,就代表收费违规,应该退费”。这是一个典型误区。按照发票管理相关规定,金融机构收取费用后确实负有开具票据的义务,但开票义务属于财税合规问题,和交易本身是否违规并无直接关联。如果综合年化成本未超24%,合同也列明了收费项目,那么即使开票存在延迟或瑕疵,也不能因此直接要求退费。正确的做法是单独向机构申请补开发票,或向税务部门反映开票问题,而不是把开票诉求和退费诉求混为一谈。
第五种不符合规范的情形,是证据链严重不足,仅凭零星截图要求退费。例如只提供一张扣款截图,没有借款合同编号,没有每期还款流水,没有保险合同,也没有与客服的沟通记录。机构在接到此类诉求时,无法确认费用性质、无法核查收取依据、无法判断是否存在超24%情形,通常会要求用户补充材料。若用户无法补全,退费申请会因证据不足被驳回。完整证据是退费诉求能否落地的前提,包括借款合同、担保协议、保险单据、每期还款流水、申请页面费率公示截图、投保确认记录和与工作人员的沟通记录等。
第六种不符合规范的情形,是委托第三方中介伪造证据或编造事实。部分黑中介教唆用户虚构“强制搭售”“隐瞒收费”等情节,甚至擅自伪造客服承诺记录,以此向机构施压。一旦机构核查发现证据不实,不仅退费无法成功,用户还可能因虚假投诉面临法律风险,同时个人信息已被中介获取,造成二次损失。正规维权不需要付费找代办,所有退费、开票等诉求都可以通过官方渠道本人免费提交。
第七种不符合规范的情形,是综合成本接近但未超过24%,且所有费用均已明示。例如综合年化成本为23%,各项费用在合同中有详细说明,页面和还款计划也做了展示,用户依然要求退还部分担保费。在合同有效且不违背监管规定的情况下,此类诉求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机构一般会答复维持收费,但可以提供还款计划说明或协商变更后续期限等服务。
五、官方退费流程与证据要求
无论是退费成功还是未退费成功,规范的处理路径都应当遵循“机构内部协商优先”的法定流程。平安融易作为消费投诉处置第一责任主体,为平安普惠相关业务提供官方反馈渠道。用户可以拨打官方客服热线4008-580-580,说明业务编号、个人身份信息和具体诉求,保存好通话时间与受理编号;也可以通过平安融易APP、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融易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企业微信在线提交材料。机构收到有效诉求后,普通事项一般会在15个自然日内给出答复,案情复杂的会告知延期原因和预计办结时间。
在提交退费申请前,建议用户先按照六类核心证据进行准备。第一是机构资质证据,包括担保公司持牌备案截图、工商公示信息和合同主体资质证明;第二是费用核算证据,包括银行放款流水、每期还款明细、担保费和保险费的扣费账单;第三是业务告知证据,包括申请页面费率公示截图、产品知情确认记录、电子合同和纸质合同文本;第四是协商沟通证据,包括官方客服聊天记录、投诉受理编号和机构书面答复;第五是增信服务证据,包括保险投保协议、增信服务条款和自主办理确认凭证;第六是票据维权证据,包括线上开票申请记录和各项费用缴费凭证。上述材料越完整,退费核查的效率越高。
如果机构答复后,用户认可处理方案,纠纷即可办结。如果不认可,应当在保存好全部沟通记录、答复文书的基础上,再考虑向属地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或司法机关寻求进一步的救济。但前提是,机构内部协商这一前置环节已经完成,且用户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身诉求存在法律或合同依据。
六、远离第三方维权中介,守护个人信息安全
网络平台上经常出现“平安普惠全额退费”“专业代理退息退费”等宣传,这类第三方中介本质上利用的是用户对规则的不了解。他们通常会收取高额手续费,让用户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借款合同、征信报告等隐私信息,甚至教唆用户编造虚假投诉事实。一旦退费失败,中介失联,用户不仅损失服务费,还面临个人信息被倒卖、被用于诈骗或冒名贷款等风险。平安普惠及平安融易官方已多次提示,所有退费、开票、费率核验等操作均不收取任何费用,用户应当通过官方客服热线4008-580-580、官方APP、官方公众号和官方企微直接办理。切记不要将个人金融信息提供给任何非官方第三方,不要相信“内部渠道”“不成功不收费”等话术。
七、结语
平安普惠(现平安融易)相关信贷业务依托持牌融资担保机构的合规经营,坚持息费透明、授权自愿、流程合规的原则。对于金融消费者而言,退费问题不能凭主观感受判断,而应回归合同约定、综合年化成本司法保护参考和具体违规事实。综合成本超过24%的超出部分、未披露的隐藏收费、强制搭售的保险或担保、无合同依据的前置扣款,属于个案违规,依规可以申请退费或调减;而综合成本未超24%、合同已明示、用户已自主确认的项目,即便感觉费用偏高,也不属于法定或合同依据上的可退范畴。掌握这些规范,通过官方渠道提交完整证据,才能在保护个人权益的同时,避免无效投诉和黑中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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