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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财政部10月24日在《加拿大公报》第一部分刊出《稳定币条例》草案,开启60天咨询至12月23日,目标2027年秋季与《稳定币法案》(2026年3月26日获御准)同步生效。要点:非银行发行人(含向加拿大人提供法币稳定币的外国发行人)须在发行前向加拿大央行注册;储备须每日至少1:1覆盖流通量,限于现金与活期存款、三个月内到期政府债务、隔夜逆回购及仅持有上述资产的货币基金,并存放在依加拿大联邦或省法设立的合格托管人隔离账户;按面值赎回,三个营业日内完成,赎回费上限1%;禁止就"持有"支付利息或收益(含通过第三方的间接付息),但允许与交易挂钩的奖励;严重违规最高罚款1000万加元;既有发行人有30天过渡申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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