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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华金融评论丁开艳
“十五五”开局之年,资本项目制度型开放再提速。10月23日,国家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涵盖投资、融资、优化外汇登记等一揽子便利化政策,共涉及三大类、11项便利化举措,综合体现外汇管理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引资稳资导向。分析认为,系列措施完善与资本项目开放进程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政策整体框架:三大维度11项举措
《通知》共包括11项政策,其中直接投资措施4项,跨境融资措施4项,优化外汇登记3项,主要包括:
第一,提升直接投资便利化水平方面,一是便利资本项目收入直接结汇支付,进一步提升外资投资效率。二是便利境外直接投资备用金汇出,简化境外企业日常小额经营开支的汇出手续。三是简化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审核材料,免于企业重复提供单证。四是优化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审核,保障企业正常经营资金高效便捷使用。
第二,扩大跨境融资高水平开放方面,一是扩大跨境融资便利主体范围,赋能科技创新发展。二是下调关联企业借款类别风险转换因子系数,便利企业更灵活地调配资金。三是全国推广绿色外债政策,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四是全国推广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
第三,优化资本项目业务登记管理方面,一是允许境外直接投资登记异地办理。二是允许境内银行离岸部门贷款所涉部分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三是扩大资本项目“网上办”业务范围。
整体来看,《通知》涵盖投资、融资、优化外汇登记等一揽子便利化政策,综合体现外汇管理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引资稳资导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知》是在前期多地实地调研中收集到的银行、企业对外商直接投资、跨境融资、外汇登记办理等外汇业务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中多项措施以问题为导向,在调研基础上研究优化相关政策,是对经营主体诉求的积极回应。
从政策演进脉络来看,系列措施是近年来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的延续与升级。2025年来,国家外汇局积极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简化外资再投资、支付结汇、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等汇兑管理,助力稳市场、稳经济、稳预期,扩大科创类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适用范围。
直接投资便利化:优化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审核
为提升直接投资便利化水平,《通知》出台了多项政策举措。其中,为便利资本项目收入直接结汇支付,《通知》明确,境内机构可在一定金额内凭支付命令函将资本项目收入(指资本金和外债资金)直接结汇支付至境内人民币账户,资金使用应遵守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要求。资本项目收入直接结汇支付金额为每月不超过等值50万美元。境内机构以备用金名义使用资本项目收入的相关规定不再执行。
境内机构以备用金名义汇出资金用于境外企业房租、水电、人员、办公、交通、税费、零星采购等日常小额经营开支的,可凭备用金境外使用用途承诺函在银行办理。境外投资备用金汇出为每月不超过等值20万美元,且累计不超过该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登记汇出额度的10%。对于未按承诺用途使用备用金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此外,为优化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审核,《通知》明确,确因境外投资项目具有前置验资要求、投资目的国或地区有实缴注册要求等特殊原因暂时无法事前提供有关资金用途真实性证明材料的,境内机构可凭除资金用途真实性证明材料之外的其他材料以及资金使用计划说明和后续补充材料承诺函先行办理资金汇出,并须在承诺期内或下次汇出前(以先到之日为准)补齐相关材料。单笔汇出金额不超过该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登记的汇出额度的20%且不超过等值500万美元。
跨境融资高水平开放:扩大便利主体范围
其一,《通知》根据有关部门的认定标准,进一步扩大了跨境融资便利主体范围。创新型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科改示范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先进级及以上)以及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名单内企业等科技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借用外债。其中,有关部门依托“创新积分制”遴选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额度内申请。
其二,下调关联企业外债风险转换因子。宏观审慎管理模式下,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关联企业借用外债,其类别风险转换因子由1下调至0.5。
其三,全国推广绿色外债政策。宏观审慎管理模式下,符合条件的企业借用外债用于绿色发展或低碳转型项目的,其类别风险转换因子由1下调至0.5。
立足“十五五”: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将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集成效应
本次征求意见稿推出的11 项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举措,是外汇局落实高水平开放部署、释放政策集成效应的一部分。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在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开幕式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打开国门、走向世界,外汇管理制度也经历深刻变革。从缓解外汇短缺约束、推动外汇资源市场化配置,到扩大各类主体用汇自主权、提升开放条件下治理能力。外汇管理改革逐步深化,为联通中国与世界、促进国际经济循环提供了坚实支撑。将推出优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一揽子政策,更好满足企业跨境投融资和资金配置需求,服务“引进来”和“走出去”,拓展双向投资合作空间。
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肖胜在《中国外汇》撰文指出,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将着力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集成效应,深化直接投资、跨境债权债务、证券投资等领域外汇管理改革,系统谋划高水平双向开放举措,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质效。建立健全资本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强化资本项下逆周期调节机制,完善与资本项目开放进程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力量。
在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方面,将大力推进外商直接投资改革,大幅简化外汇登记手续,进一步便利外商投资资金支付使用,更好助力外资来华展业兴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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