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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宝的诞生及其巨大“吸金”能力,不仅改变了金融市场的资金格局,抬升了金融体系的资金来源成本,而且最重要的是显示出互联网金融的系统性影响力,并给银行体系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与压力。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余额宝坚持了“普惠”和“方便”的原则,迎合了绝大多数网民的财务特征以及资金运用习惯,而这些金融需求在传统金融领域内被选择性忽视。

类余额宝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不断出现给银行体系形成强大的经营压力,但这并不是互联网金融本身的问题,即使没有互联网金融的存在,利率市场化推进也将提升金融机构资金来源成本。目前金融市场上高达10万亿元理财产品的高收益率,也给实体经济融资形成巨大压力。而类余额宝之所以能获得较高收益率,是资金价格长期被压抑的结果,所谓超额收益其实就是活期存款向同业存款转化所获得的利差收入。根据货币银行学理论,资金使用权的让渡是以到期偿还本息为代价。目前,同业存款利率已经完全市场化,同业存款高收益率是资金市场竞争的结果,也是存款利率管制的深刻反应。

 

推进金融体系运行效率

  对中小企业、弱势群体的金融支持不足,是全世界的共性问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以及中小企业、弱势群体的高经营风险环境下,“收益覆盖风险”是全球公认的小额信贷基本经营法则,对中小企业要求较高的贷款利率也无可厚非。过去几年,在货币当局和监管部门的信贷政策指导下,我国小微企业信贷、涉农信贷增长超过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在承认这一事实前提下,也应该看到,由于社会资金向房地产领域过度聚集造成部分实体经济部门“失血”的问题也相当严重,这也是当前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不仅如此,为追求额外收益,金融机构过度扩张同业业务和表外业务,使得其资金链条高度绷紧,不得不以较高收益获取同业存款资金,但即使这样,商业银行仍有利可图。而互联网金融发展有可能会改变这一切。

互联网金融发展可以提高我国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它产生的整体收益是正数,所经它是一种帕累托改进。从某种意义上说,互联网金融倒逼金融机构提升利率定价能力。利率市场化能否顺利推进,受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能力制约。余额宝的冲击明显抬升金融机构资金来源成本,将促使金融机构加快利率定价能力建设。不仅如此,以P2P、众筹为代表的互联网融资模式,与互联网社会下的小额融资、创业融资特点相适应,符合当前中央要求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此外,互联网金融经营成本极低,具备强大的成本优势。2005年以前,网络销售商品在我国还是新鲜事物,但如今网络销售以每年超过40%以上的速度增长,已对传统商业形成相当程度的替代。考察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有理由充分预期互联网金融可能也会有这样的一天。此外,互联网金融可以充分运用大数据下的数据分析成果,提高金融服务产品服务人群的针对性,提升金融风险管理能力,对传统金融业的发展也存在巨大促进作用。

当然,在肯定互联网金融发展积极意义的同时,也需要主动面对可能带来的风险与问题。无论从哪个角度分析,技术风险始终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必须面对的主要问题之一。网络运行环境安全,交易记录合理保存,抵御恶意攻击,防止病毒侵害、客户资料与交易信息等隐私保护等等,都是互联网金融发展不能不认真面对的重大问题。此外,互联网金融的身份识别问题,也开始到了需要正视与解决的时候。应该看到,互联网虚拟化的运行特征,与传统金融业务身份识别的最基本要求存在冲突。所有金融交易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都是以身份识别为基础,这在处理互联网金融业务纠纷上存在很大障碍,举证上也存在一系列困难。还有,互联网金融欺诈的可能性也不低。过去部分P2P平台关闭以及负责人跑路的事情时有发生。在打击网络欺诈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应该有所作为。至于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颠覆性影响以及对金融调控和监管体制的影响,需要及早深入研究。这是因为没有人可以从过去经验推测未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前景。

但不管怎样,全社会应该对互联网金融发展抱有一颗宽容的心。或许与网络销售那样,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将真正改变人类社会的运行面貌和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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