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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3月3日正式拉开帷幕,互联网金融成为两会热门话题之一。多位权威人士透露,规范和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有望被写入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这包含了两层涵义,一曰规范,此前属于"野蛮生长"的互联网金融将被纳入统一监管范畴;二曰发展,作为"普惠金融"重要组成部分的互联网金融仍须鼓励创新,在这里我们汇总了各方声音以飨读者。

一、支持鼓励方

马蔚华:互联网是发展普惠金融的最佳工具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永隆银行董事长、招商银行前行长马蔚华马蔚华建议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并鼓励互联网金融公司发展,实行网上网下的统一监管标准,切实维护好投资者的利益。

马蔚华认为,长期以来我国金融服务门槛较高,金融行业"服务半径"未能有效延伸到农村乡镇,贫困人群和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而当前最具普惠性、覆盖面和渗透率最强的金融创新当属互联网金融。

蔡鄂生:不要将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银行对立

全国政协委员、银监会前副主席蔡鄂生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要经历一个过程,但其快速发展至今就需要有规则来监管。他呼吁各方不要把支付宝余额宝与传统的银行业对立起来看,而是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这些新生事物。

互联网在推广普惠金融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认为通过普惠金融的推广才能解决产业结构问题。他强调,不论是互联网金融还是传统金融业,都首先考虑如何解决国内整体金融建设的问题。他认为,现有的传统金融体制并不完善,应该用发展的眼光去看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体系的改革,要脚踏实地地推进。

李占通:防控风险不宜因噎废食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占通表示,互联网金融是当前最具创新活力和增长潜力的新兴业态,是新时期我国金融改革创新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可以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李占通委员提交了一份名为《关于有效利用互联网金融工具,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李占通认为,因为支付结算、资金融通都可以在网络上直接实现,不受时间和空间的局限,信息不对称程度大幅度下降,信息的获取和处理成本大幅下降,资源配置的效率得到大幅提升。

贾康:不能说互联网金融危害中国的金融安全

全国政协委员、知名经济学家贾康的表态似乎显得较为温和。他强调,不能说互联网金融危害中国的金融安全,互联网金融正在推动一轮新的从互联网到金融界互动的革命性变革,有利于推动中国的利率市场化;但与此同时,对银行业的冲击是不可避免。

"未来监管的重点应落在控制风险,推动互联网金融兴利除弊,尽量对银行业形成良性冲击。"贾康说。

李克穆:将逐步放开互联网保险牌照

全国政协委员、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表示,将逐步放开互联网保险牌照。目前网络保险目前只有一家,实际上其他保险公司也有相应的一些网络保险产品,但是完全线上的只批了这一家,作为一个试点,未来会逐渐放开。

李克穆表示,网络保险应该说是很有意义的,是一项创新。国家正在进入网络消费时代,相信网络保险会成为新的增长点,但同时也要防范风险,从监管角度也在完善监管体制。

二、强调加大监管方

梅兴保:应促使互联网金融告别野蛮生长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行监事梅兴保在接受记者专访时则提醒,不同于传统金融业,国内互联网金融与境外市场几乎同时起步,缺乏充分的国际经验可以借鉴,且发展迅速,故中国的有关部门应该采取具有前瞻性的监管方式,促使互联网金融告别野蛮生长。

梅兴保进一步指出,考虑到互联网金融是跨业态发展的,包括证券、保险、银行、基金等,跨度大导致监管难度大,且涉及到技术平台的支撑,央行应该担当起责任,牵头规划。

王广谦:规范互联网金融促其稳健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校长王广谦认为,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在2013年出现了迅猛发展之势。其打破了银行原有的盈利模式与服务思维,促进了金融产品的创新和效率的提升,为客户提供了全新的货币资产管理体验。但是,互联网金融的一哄而起,也带来了明显的隐忧。王广谦总结道,对有限金融资源的无序竞争,限制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可持续性。另外,互联网金融同样具有的风险并不比传统金融风险小。2013年网贷平台倒闭70家,涉及金额12亿元,各类理财"宝"账户也存在明显的技术风险隐患。加之电商企业、互联网公司、P2P网贷(投资)公司、众筹平台的资金存量使用缺乏监管,存在自我融资和虚假融资,更增加了风险。同时,无序竞争使得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收益率不断抬高,最终推高了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不利于经济持续发展。

杨子强:重视互联网金融风险加强互联网金融管理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长杨子强表示,近年来,网络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等各类互联网金融业务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在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提高融资效率、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方面表现出明显优势。但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管理仍存在较多空白,如除中国人民银行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加强对第三方支付的管理外,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等大部分互联网金融模式还游离于监管之外。为促进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

谢卫提规范互联网金融:对未获牌照突破底线企业建黑名单

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副总经理谢卫提交的《关于继续推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的建议》指出,2013年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迅猛之势远超此前预期,有必要针对新形势、新情况继续提出建议。

谢卫建议,在设计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规则时,应当对互联网企业以及传统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一视同仁",对"线上"和"线下"业务给予同样的监管标准。其次,应按照产品属性确认监管归属,确保监管的公平性与有效性。另外,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或专项工作小组,统一思想和监管思路,防止监管套利。

闫冰竹: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明确监管主体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近日提交《关于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提案》,他指出随着互联网金融在国内迅猛发展,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问题突现,由于虚拟的互联网金融交易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且交易对象不明确、交易过程透明度低,导致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传播速度更快、波及范围更大,极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稳定金融市场秩序,已迫在眉睫。

他指出当前互联网金融的主要问题分别为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缺失、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和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有待加强。

吴焰:建议设立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保障基金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焰建议,对于从线下搬到线上的互联网金融业务,要严格遵守线下传统金融业务的监管规定,统一监管标准,避免监管套利,确保监管的一致性。对互联网金融产品补贴式营销、承诺或夸大收益的做法进行窗口指导,维护金融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在《关于规范互联网金融保险发展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的提案》中,吴焰还建议,构建有效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根据不同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和产品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类监管;加强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权益保护,加强互联网金融产品注册登记和强制性信息披露,完善互联网金融投资网络投诉渠道,健全投诉受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探索设立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保障基金,完善基金的筹资、运作与救助机制,构建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线。

杨凯生:互联网金融需厘清与现行金融法规的关系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商银行前行长杨凯生今日表示,目前有许多互联网金融的活动,是明显的金融交易行为,它和现行的金融法规的关系需要厘清。

杨凯生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个新东西,肯定有利于金融效率的提高,有利于金融服务普惠性的增强,从这个角度来讲,互联网金融有它发展的理由,有它存在的历史的必然性。正因为它是随着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而涌现出来的新的东西,所以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进一步规范,加强监管。

"互联网金融如果有特殊的豁免权,那也应该通过法规的形式说清楚,而不是简单地'让它去做吧,哪一天出事了再说',这个恐怕会有一点问题。我希望还是应该把它规范起来,越规范,互联网金融会发展地越健康,越规范,互联网金融能发展地越迅速。"杨凯生说。

李彦宏:互联网金融产品有风险 认同监管

全国政协委员、百度集团CEO李彦宏说,互联网进入更多传统领域激发了产业的创新,也面临着很多打破原有"游戏规则"的质疑。"很累,但幸运的是我心甘情愿。"李彦宏笑谈,他甘做一个"颠覆"者。

互联网一边大举进入更多领域,一边被质疑打乱了传统行业规则。以金融为例,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互联网的进入推高了市场利率,打破了银行业多年来的平衡体系,也带来了流动性风险。

"我承认会有风险。"李彦宏并不夸大网络的"功效",创新永远与风险并存。以互联网金融为例,"互联网从业者都不是金融专家,我们目前做到的也只是金融营销层面,对金融产品的创新,既没有牌照,也没有能力。这将带来风险,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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