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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OJK)发布Fintech网贷的监管规定(No.77/POJK.01/2016),主要内容如下:

⑴ 网贷平台运营方/提供商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Perseroan Terbatas”或“PT”)或服务类公司。

⑵ 平台运营主体需是有能力提供、管理和操作基于IT技术提供贷款服务的印尼公司。

⑶ 贷款必须用印度尼西亚盾(IDR)并通过网络经电子系统进行撮合。运营方不可参与借贷活动。

⑷ 外国公民或合法企业直接或间接占有P2P平台所有权占比不得超过85%。

⑸ 运营主体必须通过金融服务局(OJK)申请注册证书和经营许可证。

⑹ 在本规定生效之日(2016年12月29日)前开展P2P贷款服务的运营方,必须6个月内(即2017年6月29日)在OJK注册登记。

⑺ 申请注册资格,运营方必须拥有10亿IDR注册资本;申请经营许可证,运营方需有25亿IDR的注册资金(折合约125万元)。

⑻ 运营方必须至少有一位董事和一名委员。每个董事会或委员会成员必须有一年以上金融行业的从业经验,成员可以为外国公民。

⑼ 借款人必须来自印度尼西亚境内;出借人可以是本地人或外方。

⑽ 借款人的每笔贷款不得超过20亿IDR(100万元)。本条例未规定最高利率。

⑾ 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的贷款必须以卢比标示,合同必须是印尼语或者两种语言(即印尼语和另一种外语)。

⑿ 建立第三方托管账户和虚拟账户的要求:金融科技公司必须建立第三方托管账户和虚拟账户,必须为出借人提供虚拟账户。还款时,必须通过金融科技公司的第三方托管账户,然后直接划转至出借人的虚拟账户。

⒀ 数据中心和容灾中心:数据中心和容灾中心必须设立在印尼。

⒁ 其他规定/要求:

①广告:所有广告必须包括本条声明:金融科技公司在OJK注册,并由OJK监管。

②标准条款:如果金融科技公司采用标准条款,那么条款不得用于转移金融科技公司的责任。即使合同里标明,用户可能会面临金融科技公司单方面制定的规则,这种申明也不得用于转移金融科技公司的责任。

③数据保密。金融科技公司禁止与第三方分享任何数据和用户的信息(如取得用户同意除外,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④投诉处理。金融科技公司必须每月向OJK报告任何投诉案列,禁止向提交投诉的用户收费或不正当获利。

⑤担保行为。禁止金融科技公司为第三方机构进行任何形式的责任担保。

⑥发行债务。禁止金融科技公司通过债务融资。

⑦期间报表。获得营业执照的金融科技公司必须向OJK提交月度和年度报表。

比较中国的网贷监管政策,嘉银新金融研究院总结了一些相似点:

⑴ 双方都明确了网贷平台只是运营方,进行借贷撮合,而不可以直接进行借贷;

⑵ 都对借款人贷款金额作出了上限。中国是个人20万元,企业100万元,印尼只有一个限额,两者均为20亿IDR(折合约100万元);

⑶ 都对平台要求其在相关部门注册登记。中国是要求在地方金融机构备案,印尼要求在OJK先注册再申请牌照;

⑷ 相关信息披露、第三方托管、数据保密等要求。

根据印尼知名媒体DailySocial携手数字调查平台Jakpat对印尼市场P2P借贷意识的调查显示,印尼知名的网贷平台有Modalku,Uangteman,Investree、Koinworks等。从最新的OJK官网信息看,目前在OJK注册并已经取得牌照的网贷企业有26家,包含了上述的四家平台,这些企业的业务集中在P2P、现金贷和手机分期业务。据悉,目在OJK已注册的网贷平台也有几十家,排队等待注册的网贷平台也不少,网贷业务在印尼目前处于快速成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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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金融科技研究报告(上篇)

印尼金融科技研究报告(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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