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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合规年,国家各部门和地方政府颁布了多项法律法规,采用多种政策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2017年,我们相信,互联网金融行业将以更稳健、合规和创新的方式发展!

在此,未央研究盘点了2016年监管法规和重点业态的发展动态,回顾行业发展。

2016,再见~2017,你好!

监管法规动态

国务院等

1月:国务院针对互联网金融口径转变

1月27日,国务院发布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要求引导互联网金融、移动金融在农村规范发展,这是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到互联网金融。

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将互联网金融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李克强总理指出,要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政府工作报告还称:中国今年将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和证券期货领域的违法犯罪。

3月17日,《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布,要求发展普惠金融和多业态中小微金融组织,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构建大数据征信体系和多层次支付体系。

6月20日,李克强总理到建设银行、人民银行考察时提出: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做好前瞻性调控和应急性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7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要求“引导和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4月:国务院组织14部委开启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

4月14日,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为期一年。

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同时,还有银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了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非银行支付机构等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6月:人大通过《民法总则(草案)》  网络虚拟财产将正式受法律保护

6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首次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议案的说明。其中有对网络虚拟财产、数据信息等新型民事权利客体做出规定,意味着网络虚拟财产、数据信息将正式成为权利。

7月25日,北京海淀法院发布通报称,法院接到币贝网用户施先生诉讼状,因存于币贝网用于理财的比特币被盗,施先生将币贝网的营业者北京币贝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41万余元,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8月:国务院、地方促进金融创新

8月8日,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规划》提出促进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等。

7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积极推广“互联网+信用三农”新模式的重要性,要通过互联网众筹为创新型农业企业、农户、农产品筹集资金。

8月15日,山东省发布《科技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提出山东省将组建科技金融联盟,搭建省级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支持济南市建设山东省科技金融中心。

12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12月19日,国务院发布《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推进供应链融资、科技保险等金融产品创新,落实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加快推动制定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等法律法规。

此外,12月28日,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首次列入了区块链技术。

中国人民银行

1月:P2P接入支付清算协会风险信息共享系统

1月,金信网等40多家互联网金融企业接入支付清算协会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信息共享系统,这是该系统的第二次开放。该系统于2015年9月正式上线,可将各个互联网金融平台分散的数据有机整合起来,形成借款人信息共享机制,有效避免“一人多贷”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解决了困扰行业已久的‘黑名单’共享问题。

11月10日,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的支持下,腾讯财付通、蚂蚁金服支付宝、百度金融、京东金融以及美团大众点评共同发起“金融风险信息共享联盟”,联盟成员将共享各平台中积累的金融风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平台发现的欺诈交易、违法违规交易案例,以及从事违法违规交易的个人、商户、网站、应用程序等。

1月:央行注销部分公司支付许可证

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公告称已经依法注销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因该公司存在大量挪用客户备付金、伪造财务账册和业务报表等严重违规行为。

据悉,此前,央行已注销浙江易士和广东益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之后央行还注销了中汇支付的互联网支付许可。今年还有北京润京申请终止支付业务,并获得央行批复。此外,央行还对快钱、拉卡拉等多家机构进行了处罚。

3月:央行与地方排查整治“首付贷” 禁止“众筹炒楼”

3月初,央行开会强调银行必须严格遵守房贷风控规定,要求银行加强审查首付资金的来源。3月12日,央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潘功胜在两会中明确表态不能做首付贷两天之后,有17家平台停止了首付贷相关业务。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中国七部门联合出台新政,要求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3月9日,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通知要求会员单位尽快上报涉及“首付贷”或其他高杠杆房贷的具体情况。

3月25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发布意见,明确申明“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首付贷、众筹购房、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

4月18日,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发布通知,要求协会各会员、观察员机构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自即日起全面清理、停止新增“首付贷”类业务,存量业务妥善消化和处置。

此外,广州金融业协会在4月20日也叫停了“首付贷”、众筹购房等金融业务。

3月:央行调整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3月18日,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通知,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从总体上较大幅度降低收费水平。据初步测算,各类商户每年合计可减少刷卡手续费支出约为74亿元。此次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政策自2016年9月6日起正式实施。

3月:央行、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

3月,央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推进消费金融公司设立常态化,鼓励消费金融公司针对细分市场提供特色服务,加大对养老家政、健康医疗、信息网络、绿色消费、汽车金融、旅游休闲、文化体育、支付服务等新消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推进相关业务的资产证券化。

此后,我国批准设立了长银五八消费金融公司、哈银消费金融、包银消费金融公司等多家公司。

6月:央行、银联规范支付标准

6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技术标准工作委员会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标准体系》,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标准体系规划了未来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我国支付机构所需标准。

11月9日,央行下发了《中国金融移动支付 支付标记化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强调自2016年12月1日起全面应用支付标记化技术,支付标记化技术是从源头上封堵信息泄露的重要方式之一。

12月12日,中国银联正式推出银联二维码支付标准,主要包括《中国银联二维码支付安全规范》和《中国银联二维码支付应用规范》两个规范,确保支付过程中账户信息及支付资金的安全性。

7月:《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生效

7月1日,《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正式生效。对于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支付账号管理,新规明确规定“针对互联网支付机构个人账户采取分类监管”的要求。

5月,央行营管部在北京范围内全面开展互联网支付机构Ⅱ类、Ⅲ类个人支付账户实名比例的核查工作,并要求各支付机构在做好自查和业务系统准备的基础上,积极配合现场核查工作。

此外,12月1日,央行关于个人银行账户实行分类管理的新政正式实施。

8月:支付机构均获续牌 部分机构业务遭裁减

8月12日,2011年5月获得国内首批第三方支付许可证的支付宝、银联商务等27家机构全部获得续展,有效期仍为五年。不过,曾因严重违规或风险事件而吃到罚单的部分机构,此次被调减了支付业务类型或覆盖范围。央行同时明确表示,未来一段时间内原则上不再批设新机构。

8月29日和12月20日,央行又公布的12家和53家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决定。

10月: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等工作实施方案

10月13日,人民银行等17部门联合发布《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结合从业机构的持牌状况和主营业务特征,明确了整治工作职责分工。

同日,人行等13部门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称,正组织筹建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将研究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技术支持系统。将加快推进互联网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11月:互联网金融整治进入清理整顿阶段

11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在第一阶段摸底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全国初步确立清理整顿阶段的重点对象。下一步,各地将根据重点分批次检查、整顿。

其中,上海地区现场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查合同、查账目、查资金”;广东省将按照规模大小由省市区分三级进行检查,是否完成客户资金与平台资金分账管理成为此次现场检查中的重点。

11月:央行将入股网联平台

11月,央行将牵头并入股网联平台,该平台预计于明年3月31日上线。各参与方将共建共享网联平台,任何一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入股份额最高不会超过10%,而份额的大小,将与其参与“网联”的建设程度挂钩。

12月:央行印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1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指出金融机构应建立个人金融信息数据库分级授权管理机制;在中国境内收集的个人金融信息处理分析应在中国境内进行,金融机构不得向境外提供境内个人金融信息。

据悉,6月,有女大学生用裸照获得贷款,当发生违约不还款时,放贷人以公开裸体照片和与借款人父母联系的手段作为要挟逼迫借款人还款,此后有大量女学生不雅照流出。今年8月,山东发生准女大学生徐玉玉近万元学费被骗光猝死事件,引起了人民群众对信息安全的关注。

10月19日,深圳警方曾展开大规模的集中打击整治骚扰信息专项行动,并清查了18个涉及骚扰信息违法犯罪窝点。

12月:央行法定数字货币原型方案初定 研究所已成立

12月28日,多位消息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确认,央行数字货币研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记者独家获悉,央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原型系统Demo有望在春节后推出。此前,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原型方案已完成两轮修订。

另有知情人士称,直属央行的数字货币研究所也已于今年12月正式成立,由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筹备组组长姚前担任所长。

银监会:

1月:银监会点名3M互助金融系非法机构

1月18日,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四部门发布风险提示,“MMM金融互助社区”及类似金融互助平台和公司未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系非法机构,具有非法集资、传销交织的特征,此后银监会也曾多次发布类似风险提示。

8月:银监会向银行下发P2P资金存管指引

8月13日,银监会向各家银行下发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存管银行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

据悉,12月,有P2P平台称收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终止合作的协议。

8月: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8月24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公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依法、适度、分类、协同、创新”的监管原则,要求对业务经营活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限制借款集中度风险。

10月:银监会公布《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10月13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四个部委联合印发了《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原则,范围和重点,标准措施和职责分工。

证监会:

1月:新三板暂停所有类金融机构挂牌

1月19日,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继暂停私募股权基金挂牌后,又把暂停的对象扩大到包括小贷公司在内的所有类金融机构等。9月5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了私募基金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等六类金融企业挂牌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要求。

3月:证监会紧急叫停P2P“私募拆分” 广东等地响应

3月18日,证监会宣布加大对违规开展私募产品拆分转让业务的查处力度,并称“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

5月,广东证监局发布通知指出,自查机构登记与产品备案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是否从事P2P、众筹等与私募基金业务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等。

7月15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重点加强对违规宣传推介和销售行为、结构化资管产品、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建议、开展或参与“资金池”业务等问题的规范。

10月:证监会公布《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10月13日,证监会等15部门联合公布《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将互联网股权融资活动纳入整治范围,重点整治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以“股权众筹”等名义从事股权融资业务,以“股权众筹”名义募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8类问题。《实施方案》要求证监会作为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专项整治。还要求专项整治工作分为摸底排查、清理整顿、督查和评估、验收和总结四个阶段。

11月:证监会开启排查邮币卡互联网交易所

11月25日,证监会发言人邓舸表示,近期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已作出部署,各地正在对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进行摸底排查。这是继2014年各地清理整顿贵金属交易所之后,今年监管层对各类交易场所开始的新一轮监管,而存在大量混乱操作、违规行为的邮币卡交易市场将成为监管层关注的重点。

保监会:

1月:保监会与地方严查非法集资

1月7日,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险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作出各保险机构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将非法集资风险防控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等要求。

4月27日,保监会召开座谈会,将组织全行业启动保险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组织保监局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轮动检查,进一步强化保险机构的主题责任等。

3月14日,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出台《指导意见》,针对各类带有非法集资性质的资金广告。

4月5日,上海市政府将暂停注册的公司范围从“互联网金融”扩大到整个“投资类”公司。同月,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意见提出多项措施,以遏制非法集资高发态势。

6月15日起,北京市11个部门联合加强非法集资活动中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监管。

8月12日,深圳市拟在深圳辖区内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排查对象主要是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

1月:保监会2次收紧网贷保证保险

1月29日,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严格遵守偿付能力监管要求,确保业务规模与资本实力相匹配。《通知》还要求保险公司审慎选择合作的互联网平台,不得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互联网平台开展合作。

12月22日,保监会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保险金额控制明确了监管要求,即保险公司应在内部管控制度中对投保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分别设定不同的累计最高承保金额。

4月:保监会印发《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4月,中国保监会联合十四个部门印发了《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此文件于10月13日正式对外公布。《方案》对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关注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跨界开展业务,要求重点查处和纠正保险公司与不具备经营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行为;还关注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重点查处非持牌机构违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互联网企业未取得业务资质依托互联网以互助等名义变相开展保险业务等问题。

6月:保监会启动互联网保险专项整治

6月,保监会拟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有关互联网保险领域的风险专项整治,相关通知近日被下发至地方保监局及相关保险公司。主要包括摸底整治从事互联网保险和类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机构的经营资质,排查重点锁定人身险、财产险和非法经营等几大分领域。

10月13日,中国保监会联合十四个部门公布了4月印发的《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6月:保监会批准筹建相互保险社

6月,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准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和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筹建,标志着相互保险这一国际传统、主流的保险组织形式即将在我国开启新一轮实践探索。

12月:保监会开展网络互助保险业务专项整治

12月26日,保监会决定开展以网络互助计划形式非法从事保险业务专项整治工作。据悉,根据2016年4月保监会印发的《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互联网企业未取得业务资质以互助名义变相开展保险业务是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之一。

11月3日,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也曾表示,将查处非法网络互助平台,严查以“公益”名义非法从事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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