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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

3月:北京网贷行业协会、江苏互联网金融协会上线产品登记系统

3月23日,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公开发布了“产品登记&信息披露系统”。该系统“产品登记”一项,旨在通过对网贷平台的金融产品信息进行登记,完成产品信息登记及资金结算流水记录。

4月,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出台了《江苏省网贷平台产品模式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对网络借贷平台高管人员的管理指引办法(暂行)》。要求会员单位中网贷平台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时,应对所发行互联网金融产品类别、业务模式进行事前备案;并要求协会会员单位,网贷平台的高管人员必须实行信息报备和监督管理,协会将对上报的高管人员信息进行统一整理并存档。

之后,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深圳市金融办也宣布将建从业人员黑名单。

4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上海、广东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推进P2P信披工作

4月22日,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召开座谈会,对网络借贷会员单位落实《上海个体网络借贷(P2P)平台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情况进行统计,并就信息披露评分标准及公示内容进行探讨。

8月5日,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启动网络借贷平台综合管理系统——“明镜”系统,各会员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尽快主动对接,全面、高效、及时对外披露平台运营信息。

10月2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发布《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T/NIFA 1—2016)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包括强制性披露指标逾65个、鼓励性披露指标逾31项,涉及从业机构信息、平台运营信息与项目信息等三方面。

6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成立

6月22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获得民政部批复,这意味着,“国字头”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获批成立。同月,协会表决通过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自律惩戒管理办法》。

9月7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官方网站正式上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也同步上线。

11月14日,协会成立统计分析专业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包括对协会互联网金融统计工作进行总体战略规划等。

12月1日,协会成立惩戒委员会和申诉(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对行业相关职业道德守则、从业准则及规章制度的研究与建设工作进行审议和批准;对协会直接查处的违规行为实施惩戒。

12月16日,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互联网金融标准工作组成立,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担任组长单位。

其他部门:

2月:公安部组建非法集资登记平台,对“e租宝”投资人开放

2月13日,公安部组织建设的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即日起正式启用,并首先对“e租宝”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投资人开放。截至3月底,已有超过18万人次在平台登记,且登记人数在继续增加。

4月27日,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等14部委组织召开座谈会宣称,广告管理将成为部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之一。部际联席会议将于5-7月继续开展全国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

据悉,今年还有规模340亿的中晋资产爆雷,并出现了P2P行业现首例民告官案:e速贷投资者控告惠州警方。

4月:央视、江苏等地整顿互联网金融广告

4月8日,央视广告部审查科要求集资类金融广告在投放前,需要向央视出具银监会的证明文件。

4月13日,工商总局等17个部委出台有关互联网金融广告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抓紧制定金融广告发布的市场准入清单,研究制定禁止发布的负面清单和已发设立的金融广告发布事前审查制度。

其实,早在2015年9月, 宁波市就全面叫停了互联网金融及线下理财平台广告。

4月:教育部和上海等地整治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平台

今年4月、6月23日、8月和10月10日,教育部多次发文要求加大不良网络信贷监管力度,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实时预警机制,8月时还强调采取“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要求对校园贷进行整治。

11月,中国银监会、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校园网贷业务机构的监管力度。

8月4日,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召开座谈会,呼吁各平台应自觉遵守“五要五不”共10条规则。

同月,重庆市金融办、市教委、重庆银监局联合发文,为金融机构、高校列出8项负面清单,规范校园网贷行为。

8月30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通知》,要求必须审查学生借款用途,“除助学贷款、创业贷款等有助于学习工作的贷款业务外,各企业不得向借款学生提供其它用途的贷款。”

9月7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通知要求所有在广州注册或开展校园网贷业务的网贷信息中介机构,须遵守“八项不得”规定,并彻查开展自查和整顿工作。

7月:工信部下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涉及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

7月5日,工信部下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利用“互联网+”,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规范发展网络借贷、股权众筹和实物众筹等。通知还指出,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及普惠金融,推动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

8月26日,工信部下属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成立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会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提供安全技术支持。之后,委员会上线了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和国家级互联网金融数据监测平台。

9月:民政部捐助型众筹模式受认可

9月1日,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规定没有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个人和组织不得在网上公开募捐。《慈善法》将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指定权授予民政部。

民政部8月22号公示首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遴选结果,轻松筹以捐助众筹平台身份入围13家平台名单之列,说明捐助型众筹明确了主管部门,模式已经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认可。捐助型众筹在各个众筹类型中突出重围,率先被认可,同时也率先走出众筹监管空白困境。

地方政府:

1月:各地暂停注册互联网金融公司

1月12日,北京、深圳、安徽等地工商部门暂停“投资”类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

其中,深圳市从1月1日起,暂停新增互联网金融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商事登记注册。

宁波在2015年11月就暂停受理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财富管理等内容的类金融公司的登记注册。

5月,浙江省提出允许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字样,非金融机构以及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

8月9日,广州市工商局公开征求意见,要求咨询类企业及其他非金融类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金融”“借贷”等文字和近似内容。

1月:重庆划定P2P风控“军规” 严格执行“十不准”

1月初,重庆地方版网络借贷风险防控通知正式出台。通知给P2P平台制定了10条“军规”,并要求以前未开展P2P业务的机构和新设的网络平台机构,在国家有关部门关于P2P网络借贷监管办法正式发布前,继续停止开展P2P网络借贷业务。

6月,重庆市政府下发《专项方案》,确保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十不准”负面清单管理政策落实到位。

7月28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针对重庆要素市场的风险防控,划定16条“红线”,比如不得开设网络借贷中介公司(P2P)等。

1月:江西、陕西、河北等地发布互联网金融发展指导意见

1月26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互联网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重点工作包括设立互联网金融发展基金,建设互联网金融产业园等;之后,陕西省也出台意见并设立专项基金。

北京在“互联网+”实施意见中,将P2P、股权众筹列为重点;河北省、西安市则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上市。

2月17日,上海发布《上海市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意见》,21个专项中多个重点领域亟待发力。

6月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6-2018年)》,提出加大互联网金融企业培育力度,到2018年,培育发展一批有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构建一批互联网金融创新集聚区,支持有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探索资产证券化等。

1月:广东、上海支持股权众筹融资试点

年初,广东公示了《关于评选广东省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机构首批试点的公示》,《公示》显示,有11家平台获得首批试点资格,广东省将为试点平台提供ICP认证、投资权益流通、资金第三方监管等共计九个方面的政策支持。

4月,国务院印发了《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方案》,要求上海通过2-3年的努力,在十个方面先行先试重点突破,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中心。要求银监会、人民银行牵头,争取新设以服务科技创新为主的民营银行;同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试点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实现投贷联动;支持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设立科技创新专门板块,支持上海地区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创造条件。

2月:P2P自查开启 北京督促平台月内提交整改方案

2月,北京市东城区金融办要求网贷公司上交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辖区内与会的P2P平台下发了自查表,自查表主要包括平台的业务逻辑、运营情况、资金管理状况以及税务方面的信息等,本次自查结果将作为下一步网贷机构管理和服务的基础。

3月:上海、广州、深圳排查融资租赁风险

3月1日,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发布通知,表示将对是否存在直接从事或参与互联网、投资理财、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业务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

4月29日,广州市融资担保行业协会发布通知,禁止融资担保公司参与P2P网络平台业务。

7月,深圳市下发通知,要求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分公司)逐家进行现场检查,并现场填写排查情况表,计划于9月底之前形成总结报告。

4月:各地政府落实地方网贷专项整治方案

4月22日,多地地方银监派出机构召开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部署培训工作相关会议,要求实现“一户一档”后,网贷机构将被分为三个档次:合规类、整改类、取缔类。

其中,北京地区依据股东背景等主要分为三类,并扶植一批明星企业,并给明星企业合规性的实验任务。6月24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指出,网贷协会要按照北京市“1+3+N”自律管理模式。此后,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调解中心正式成立。10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方案》,提出将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按照“一企一策”原则,针对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不同清理整顿意见。

6月,上海将摸底排查任务落实到区县进行。6月8日上海证监局印发了《通知》,要求期货公司不得以自有资金投资P2P平台销售项目。

11月1日,重庆市金融办下发通知指出规范网贷业务平台合作,包括网络小贷公司不能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对公司自身的融资活动等。

5月:广州等地开启P2P整治活动

5月6日,广州召开全市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会议,会上称将加强互联网金融平台尤其是P2P机构的风险控制和处置,重拳打击打着“互联网金融”幌子的非法集资活动,并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和群众举报奖励机制。5月15日,厦门市公安局表示将联合市金融办等部门研发推出“厦门市金融风险防控预警平台”,互联网金融将迎来“天罗地网”式监控。

6月:福建发布互联网金融自律倡议书

6月19号,2016海峡两岸互联网金融大会暨大数据金融峰会在福州召开,福建海峡银行、中国银行等机构共同上台签署了福建省首份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倡议书,自律书提出了互联网金融业自律的9条“军规”。

7月:江苏推新版P2P投资指南

7月12日,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推出新版P2P投资指南。在经典案例更新中,出现了多家P2P平台身影,如揭开平台伪资金托管虚伪面纱的“爱增宝事件”,以及2016年5月份刚发生的北京网贷平台“汇投资”典型跑路事件。

8月:银监会、地方金融办进场地方网贷平台调研

8月30日获悉,继8月24日银监会等四部委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管理办法》,地方银监局和地方金融办已对地方网贷平台进场调研。一位四川网贷平台口贷网的高管称,其在8月30日接待了来自四川银监局和地方金融办的进场调研,主要听取其业务模式、公司情况、内控制度等汇报。

11月:重庆调整小贷公司监管规定 明确与网贷平台合作界限

11月1日,重庆市金融办下发了《关于调整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监管规定的通知》,通知指出,目前部分监管规定不适应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发展与监管的需要,部分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的有关监管规定。

12月:广东按平台待收规模分头检查 当场不出整改意见

12月16日,南都记者从业内独家获悉,自上周开始,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检查现场检查小组已经分批开始入驻到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待收金额规模将成为现场检查区分的主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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